极目新闻记者 何佳仪

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处罚。

来源:江门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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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监管分局

公示信息显示,江门监管分局对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罚款48万元;对王凯、郑雯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0万元。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于2011年8月设立的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位于汕头经济特区,运营总部设在广州市。主营业务涵盖绿色金融、跨境服务等领域。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