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又升级!?广东湛江,5岁女童过敏急诊,母亲与医生沟通过程中极不愉快,事后女子发现,女儿电子病历既往史里竟跳出“刁蛮”二字,女子质疑医生压根没正经接诊就留标签,吴川市黄坡镇中心卫生院这起病历羞辱案,9月5日晚有了官方收尾:涉事医生被警告、批评教育并立案调查,病历已修正,双方和解。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人物为化名)
2026年7月12日晚8点,彭女士5岁女儿全身过敏、脸眼肿涨,送往黄坡镇中心卫生院急诊。
一楼诊室仅一名医生在岗,彭女士求助,对方回“你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你喜欢的医生看,四楼也有医生”,没处置就离开。
彭女士带娃上四楼,外科医生不看儿科过敏,最后副院长赶来处置,一周后彭女士接匿名电话,说孩子电子病历被标“刁蛮”。
丈夫去医院核实,在副院长见证下打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显示涉事医生当晚11点左右进系统,在“既往史”栏写“刁蛮”二字,无半句病情记录。
彭女士怕这词焊进全省联网档案,影响孩子以后挂号就诊,走12345投诉,8月24日吴川市卫健局首次回函:情况属实,监督所现场取证。
但中间有个尴尬细节,涉事医生8月初外出学习,8月底才回,所以谈话核实在9月才做;卫健局某科长还对媒体说“医生写这词是为方便以后不看的”“没造成身体伤害”“家属上网发声对吴川是抹黑”“删这俩字要报省一级”,这段话被截图疯传,舆情炸开。
9月4日,卫健局按病历管理规定走完审批,把“刁蛮”二字从系统里修正掉。
9月5日上午,卫健局、黄坡镇政府、卫生监督所在黄坡镇联合调处室约彭女士谈,涉事医生没到场;当天下午医生单独向彭女士真诚道歉,家属认可调查结果,双方和解。
当晚吴川市卫健局通报最终处置:对涉事医生予以警告、批评教育、立案调查;约谈黄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该院在医患投诉中未主动担责问题;要求医院健全投诉机制、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
这案子表面是“俩字风波”,底子是三层漏洞。
第一层是接诊伦理:医生当晚未规范接诊患儿,却事后进系统贴主观标签,打破“谁接诊谁记录”底线。
第二层是电子病历权限:涉事医生非本次实际处置人,仍能在全省联网系统改患儿既往史,说明基层卫生院账号权限、操作留痕、复审机制都没守住。
第三层是纠错成本倒置:写“刁蛮”几秒钟,删要报省一级,家长发现后跑了一个多月才推动修正,系统把情绪词焊死在档案里。
从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电子病历不是医生私人笔记本,受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刚性约束。
既往史必须记与本次诊疗相关的客观病史,主观辱词既非医学信息,也违“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要求;医生未经实际诊疗擅入系统标注,涉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未如实书写病历可警告、罚款,情节严重暂停执业,本案卫健局选“警告+批评教育+立案调查”是行规内的阶梯处理,立案调查留了后续若查实伪造、篡改可加码的空间。
第二,医院不能拿“医生个人行为”当挡箭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历管理规定把病历质量管理压给机构,黄坡镇中心卫生院在投诉初期未主动核查、等媒体发酵才上报,被卫健局点名“未主动担责”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于法有据。
全省联网系统下,卫生院对医生账号权限、非接诊时段修改病历应有内控,缺位就要连带整改。
第三,家属“和解”不等于行政机关免罚,也不等于档案风险清零。
民事层面双方道歉和解,但行政调查独立进行;电子病历修正后,原操作日志、修改审批单、调阅记录仍会留存,若将来孩子跨市就医触发历史轨迹复查,卫健局这波修正审批记录反而是“曾发生污点但已依法更正”的证明。
家长真正该盯的不是删字,而是索要书面更正说明、留存卫健局处理回执,避免下一家医院看到残留日志误读。
白大褂敲键盘的那几秒,写下的不是病情,是职业底线。俩字删了,权限漏洞和投诉机制若不改,下一个“刁蛮”还会冒出来。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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