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色胆包天的医生!北京昌平,男子以“你有妇科病”吓唬人,让女子脱光敏感部位,然后对她实施揉、扣、摸,连搞4次女子才发现异常报警,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女子长期失眠脱发再去要2万精神损失费,法院这么判!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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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杨某因为腰腹不适,进了一家挂着诊所牌子的门店按摩,给她上手的是唐某,名片印着“理疗师/医生”,说话很熟络:你这情况不对,妇科方面有炎症和淤堵,再不处理以后影响生育。

杨某本来只是来松肌肉,一听妇科病、影响生育,立马慌了,顺口就问那你能不能帮我看看,唐某等的就是这句,他让杨某进里间,关上门,说正规手法要直接接触才能探到病灶。

唐某让杨某把上衣和下身衣物褪到腰胯以下、裸露敏感部位,杨某没经历过这种场面,又怕病拖重,就把医生说的当标准答案,乖乖照做。

接下来四次,套路一模一样:唐某先揉小腹,再顺着说里面粘连得厉害,得把淤结揉开,手就开始往私密处扣、摸、按压。

杨某疼一下,对方就说这是在通经络,正常反应;杨某犹豫,对方就补一句你这病拖久了治不好别怪我;第一次她忍了,第二次她还想是不是真有效,第三次做完有点恶心,但没人跟她说这不对。

第四次是2023年1月2日,按完回家洗澡,杨某看着镜子突然反应过来:正经医院查妇科,是扩阴器、是化验单、是女医生或第三人在场,哪有男理疗师关着门拿手抠的?

她当晚没睡,第二天一早去派出所报警,警方一查,唐某根本没执业医师资格,诊所备案范围里也没有妇科诊疗,所谓通淤散结全是幌子,实质就是借按摩场景实施的猥亵。

刑事案件走得快:侦查、送检、起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唐某进去蹲了,可杨某的日子没回来。

她开始怕关门声,半夜惊醒,枕头上一把一把掉头发,情绪一会儿哭一会儿木,去心理科做睡眠监测,报告写着入睡困难、片段化睡眠、焦虑状态。

后来杨某想通了:刑是国家的,疼是自己的,她把唐某告上民事法庭,列了清单:去派出所做笔录打车300多块、事后看病的医疗费300多块,再加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万余。

她交了刑事判决书、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验单、打车行程、睡眠检测、甚至平台和朋友聊“我是不是被欺负了”的聊天记录,想把“我被毁了”钉死在案卷里。

唐某收到传票,没答辩、没出庭,按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他不来,不等于杨某说什么法院就认什么。

法院先把性质钉死:唐某无医师资格、超范围诊疗、以治病为名强制猥亵,已被刑事判决确认,杨某无过错,侵权事实成立。

但到了赔多少, 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综上,法院判决支持医疗费1454元、交通费300元,驳回精神损失费2万元。

这类事在北京、在三四线城市都出现过:美容院私密保养、推拿馆骨盆修复、养生店妇科排毒,话术全是“你这里堵、那里寒、再不治就垮”,工具全是手、精油、刮痧板,场所全是没资质的小门脸。

很多受害者头几次不报警,不是傻,是“他穿白大褂/戴听诊器/叫医生”的场景催眠了你:正规医疗里,医生查隐私部位必须告知、必须同性在场或第三人陪同、必须用器械和规范动作;关起门来拿手抠,本身就是红灯。

杨某案还有个细思极恐的点:她被你有妇科病这句话拿捏了,女性对妇科问题的羞耻感,被假医生当成控制开关,你越不好意思核实,他越敢往深处碰。

真医生会说“去正规医院做白带常规/B超”,假医生会说“别去医院丢人,我这儿就能通”。

法律上怎么看?

首先,无资质人员以治疗为名触碰私密部位,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里强制猥亵并不要求暴力到骨折,利用被害人不知情、不敢质疑、误信这是治病的弱势地位,违背意愿实施性暗示接触,同样构成。

唐某靠医生人设突破防线,比大街上乱摸更恶劣,因为它撬的是患者对医疗场景的信任,判刑1年3个月,在无持械、无暴力殴击的案件里,已经体现了“借医行恶”的从重逻辑。

其次,刑事结案后,民事能拿回来的主要是物质损失,精神抚慰金基本卡死。

很多人以为他坐牢了还得赔我精神损失,但刑诉法解释就是把惩罚和补偿切开:国家用刑期罚他,民事只补你真金白银花掉的、能开票的。

医疗费扣医保、交通费按次数、误工费要证明、心理治疗费得和该案有因果。杨某交了一堆焦虑证据,法官也信她疼,但法律框架里“一般不予受理”6个字,比病历还重。

最后,就诊场景的防线和留证动作,比事后打官司有用。

正经医院:查妇科有女医生/护士陪同、有检查床和器械、不开手抠通淤项目;遇到男理疗师说你妇科堵,当场掏手机录音、问请出示执业医师证和诊所执业许可证、给朋友发定位。

真被碰了,别洗掉、别自我怀疑,第一时间报警+去公立医院做伤情/心理评估,把误信诊疗的聊天和付款记录全留着,这些在刑事里有用,在民事里至少把“我无过错、他冒充医生”钉死。

杨某拿回1754.37元,没拿回安稳觉。这案子最该被记住的,不是“假医生多坏”,而是:当一个人穿白衣服说“你病了”,你有权先问“你谁、证呢、为啥没第三人在”,而不是先脱衣服。医疗的尊严,从来不是脱给陌生人看,是把知情权攥在自己手里。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