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六,地下车库电梯口,陈默提着两瓶五粮液一条软中华,手心里全是汗。头回见家长,谁不怵?可门一开,他差点把酒摔了——开门的“岳母”,竟是五年前跟他好过三个月的“云姐”。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可这巧法,也太要命了。

当年他二十八,她四十三,离异带娃,接了个舞蹈工作室的装修私活。一来二去,好上了。三个月,看电影、吃面、偷偷摸摸,从不过夜——她说闺女一个人在家。后来她提分手,说年龄差太大,不能耽误他。他年轻,点了头,删了微信,连她大名叫沈若云都是五年后从女友嘴里听到的。

结果呢?女友苏晚晴,是她亲闺女。

饭桌上,红烧狮子头还是那个味儿。她给他盛汤,下意识挑出香菜——五年前的習慣,没忘。他叫她“阿姨”,她叫他“小陈”,俩人演得滴水不漏。可苏晚晴不傻,翻出旧短信:“云姐,我想你。”天塌了。

沈若云红着眼说:“妈心里怎么想的,不重要。你过得好,才重要。”

后来婚礼照办。十月,她穿暗红旗袍站在门口,把闺女的手交到他手里,只说了一句:“小陈,我把闺女交给你了。”那声“小陈”,干干净净。

第二年春天,她一个人去了云南,在束河古镇找了个教跳舞的活儿。陈默站在阳台上,远远看着万家灯火,心里明白——有些人,一辈子都在为别人活。可日子总得往前过,过去的,就让它留在风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