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名60岁投资圈富豪,婚内认识了一名90后女孩小丽,两人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小丽明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是选择和他在一起。相处期间,富豪经常给小丽大额转账,出手十分大方;小丽多次怀孕流产,网传还牵扯代孕相关情节。
纸包不住火,这段地下恋情最终被富豪原配妻子发现。富豪担心这件事闹大毁掉自己的名声,果断选择和妻子站在同一战线,夫妻二人打起“组合拳”维权。
富豪直接向公安报案,指控小丽编造理由骗取钱财,还拿曝光两人的私密关系进行敲诈勒索。而富豪妻子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丈夫赠与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丽把全部钱财返还。法院按照“先刑后民”规则,民事官司暂时暂停,优先审理刑事案件。
一审法院审理结束,认定小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合并,判处14年有期徒刑。小丽不服判决,已经准备上诉。判决出来之后,金融圈、法律圈还有网上吵翻了天。
有不少网友认为,小丽借着感情名义索取钱财,触犯刑法,得到这样的结果是罪有应得。但也有一部分网友觉得,二人交往期间不少钱款属于男方自愿补偿赠与,直接重判14年,对小丽并不公平。
很多普通人分不清民事和刑事的区别。按照《民法典》,丈夫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原配是有权起诉把钱追回来,这只是民事官司,不会坐牢。但诈骗、敲诈勒索属于刑事犯罪,必须要有虚构事实、胁迫要挟索要钱财的事实,才会被判刑。如果小丽能拿出证据证明钱款都是男方自愿赠与,二审还有改判的机会。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外感情本身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靠金钱堆起来的地下关系,看着风光,一旦双方闹掰,后果远比想象可怕。不管是哪一方,卷入婚外纠葛,都有可能付出财产,甚至牢狱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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