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经济,已成为大家短途出行、接送孩子、买菜办事的常用交通工具。但在日常出行中,闯红灯、随意穿行、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不文明骑行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更埋下了事故隐患。为守护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环境,保定公安交管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头盔随身带,骑行必佩戴。安全头盔是骑行者发生意外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路程远近、车速快慢,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卡扣,让安全从“头”开始。

二、红灯不越线,路口不抢行。 途经路口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转弯前提前减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夜间出行开启车灯,提高辨识度。

三、各行其道,不占道不穿行。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道路右侧通行。不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行,不在车流中左右穿插、随意变道,远离大型车辆视线盲区。

四、年龄要遵守,载人不超员。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载人;成年骑行人只搭载一名人员。为了自身和孩子的安全,坚决不违规载人、超员骑行。

五、车辆不乱停,通道不占用。 到达目的地后,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及小区出入口,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六、杜绝侥幸心,绷紧安全弦。 赶时间不是违法的理由,图方便不是冒险的借口。骑车不接打电话、不单手骑行、不违规加装雨篷车篷。让“每一次侥幸都在为事故埋下伏笔,每一次守法都在为平安护航”成为共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广大市民朋友,我们要把交通法规刻在心上,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让每一次出行都成为平安的抵达。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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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