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是商鞅写的吗?商鞅为什么要变法?秦国为什么会支持商鞅变法?8月29日,《细读商君书》作者戴波与文史作家刘勃在南京朴阅书店进行对谈,从《商君书》出发,理解先秦人的理念,触摸两千年前之人的真实思考。经授权,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发布对谈实录,以飨读者。
对谈现场
商鞅与秦国的变法
刘勃:今天非常高兴来参加戴波老师的新书分享活动。按传统上的讲法,《商君书》是商鞅的书,反映的是商鞅的思想。二十年前我第一次读《商君书》,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有一种像在今天这么热的天,突然掉到冰窖里的感觉——人的思想怎么可以黑暗到这种地步?这种震撼直接促使我写了一篇文章:《商鞅黑洞》。实际上当时很多地方我没有读懂,或者说我只看到了《商君书》特别黑暗的一面。《商君书》里其实有非常复杂的内容,我当时并没有读明白。戴波老师这本书还没有出来的时候,其中一部分稿子我看到了,又一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发现我以前的不少理解可能是错的,或者是简单化的。
这本《细读商君书》,一方面有通俗作品的好读,但同时我认为它确实可以代表当下对《商君书》研究的最高水平。以往的《商君书》的注本,都有不少问题。我也零零碎碎看到一些对于出土文献的研究,我读那些文献的时候,强烈地感受到它们是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理解《商君书》的。但是我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而戴波老师把很多重要的工作做了。下面有请戴波老师来介绍他的这本书。
戴波:谢谢刘勃老师。刘勃老师说这本书代表了现在《商君书》研究的最高水平,我愧不敢当。我们对于古代文献的研究,就是一步一步推进的;作为后学,肯定是踩在前人的肩膀上,有前人的成果可以借鉴,再继续往前探索。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种常态。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商鞅这个人和《商君书》这部著作。
商鞅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中学历史课本里就有商鞅变法,很重要的历史事件。但是假如问,商鞅为什么要变法,秦国为什么会支持商鞅变法,可能就不一定每个人都思考过了。
商鞅出身于卫国公室,卫国的公孙氏。先秦一般男子称氏,女子称姓,也就是说,商鞅原本叫公孙鞅,也叫卫鞅。卫国是周公时代建立的诸侯国家,到战国时代,它已经变成很弱的小国了。于是公孙鞅投身于魏国的公叔座(也作公叔痤)门下,打算在魏国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公叔座临终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这个时候他还叫公孙鞅。公叔座说,他门下有一个人叫公孙鞅,非常有才华,希望魏惠王“举国而听之”,实际上就是推荐公孙鞅做魏相。如果魏王不愿意用公孙鞅,那就杀掉他,不要让他到其他国家去,为其他国家所用。
魏王走后,公叔座又对公孙鞅说,刚刚我建议魏王用你,如果不用,就让他把你杀掉。公叔座解释,自己之所以这么建议,是希望对魏王有个交代;但是看魏王的神情,他大概不会用公孙鞅,现在让公孙鞅赶紧跑到别的国家去,算是对公孙鞅有个交代。这样公叔座对魏王,对公孙鞅,都有交代。
公孙鞅却说,魏王既然不会听公叔座的话用自己,也一定不会听他的话杀掉自己。后来的事实证明,公孙鞅的判断是对的。既然在魏国得不到重用,正好这时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了,要大展拳脚,于是公孙鞅就跑到了秦国。他的变法活动也是在秦孝公时代拉开序幕。后来公孙鞅大破魏国军队,获封六百里商於之地,称商君,所以人们又叫他商鞅。下面为了叙述简便,我们一般就用商鞅这个名字了。
变法不是简单的事,不是秦孝公早上起来说觉得变法很有意思,我们来变法吧,各方面就行动起来了。君主想要变法,一定是看到某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变法的需求。换句话说,变法实则是一种追索问题答案的方法。那我们就来看一看,秦国变法的需求到底是什么。
关于秦孝公即位之前秦国君主继位的情况,《史记·商君列传》中有这么一段记载:
(秦)怀公四年,庶长晁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早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
简公卒,子惠公立。
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沉之渊旁。
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
从中我们发现,很多秦国君主并不能顺利即位,而是死在了当时的权臣手中,其中也包括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按照礼法,秦灵公死后,应该由秦献公继位,但是他最初“不得立”,经历了一番曲折,才成为国君。太史公用一句话点明了秦国存在的两个问题:“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
第一个问题是“君臣乖乱”。君不像君,臣不像臣,君主大权旁落,这是秦国的内忧。内部矛盾导致了第二个问题——秦国外部军事上的失败,也就是外患,秦国的核心地区河西地重新被故晋夺取。这里的“故晋”不是晋国,而是魏国,老牌的春秋霸主晋国此时已经被赵、魏、韩三个卿大夫家族瓜分,变成了战国七雄之三——赵、魏、韩三个国家。其中以魏国起初最为强大,也是秦国最头疼的对手。秦国内忧外患交织,由此产生了变法的需求。而秦孝公看待从魏国跑来的商鞅,也另有一层光环,相当于这是从先进国家引进的人才。
看到秦国亟待解决的两大问题,再看《商君列传》中讲到的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就会发现这些措施特别有针对性。简而言之,变法的目的只有两个。第一,强化君权,保住秦国君主的位子和小命,这是根本性问题。第二,富国强兵,在对外战争加剧的战国时代,重新夺回秦国在军事上的主动权,一步步取得胜利。
第一个目的,强化君权,商鞅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来解决,这里我只讲一个特别重要的体制手段,就是推行县制。
县制实则是对西周以来的分封制的颠覆和补救。分封制有两个特点,一是土地和人民打包分封,二是逐级层层分封。什么意思呢?就是周天子把某块土地分给诸侯,让他们建立国家之后,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从此就成了诸侯的私产。他们和周天子之间反而没有君臣关系了。但是诸侯在自己国内,同样要把某些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打包分封给自己的卿大夫家族。那么这些人民就变成了卿大夫家族的私属,他们没有义务直接效忠于诸侯。这种逐级分封导致的结果就是财富和权力同步下沉。周天子的权威被诸侯取代,实际作用不如诸侯,而诸侯在自己国内的实际威望,同样不如长期秉持国政的卿大夫。前面我们提到的赵、魏、韩三家分晋,就是这一矛盾激化的结果。秦国数代君主的继位乱象同理。
商鞅的做法是,把秦国一些乡邑合并,成为一个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郡县制中的县。需要注意的是,这时秦国还没有设郡,只有县。设县正是为了解决分封制的隐患,方便君主集权。在旧的分封制下,这些乡邑和乡邑里的人民迟早要分封给有功之卿大夫。但是设县之后,县的地方长官是县令(长),由君主亲自任命,县令(长)到地方上,行使的只是君主所授命的管理权,而不实际拥有土地和人民。商鞅共合并了四十一个县。这样一来,至少这四十一处的土地、财富、人力,包括县令(长)的任命权力,从此都牢牢集中在君主手中。
从而可知,商鞅推行县制,就是为了解决分封制带来的财富和权力下沉的弊端,防止三家分晋这样的悲剧在秦国发生。
第二个目的,富国强兵,这与我们后面要讲的农战术密切相关,暂时先放一放。
商鞅用短短十年,把秦国变成了一个高效的军事优先的国家,从此秦国踏上了飞速兼并统一之路。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六世”就是从秦孝公时代算起的。这算是认同商鞅变法功劳的说法。同时,商鞅的变法措施显得非常严苛,好像特别没有人性,《战国策》就说他“刻薄寡恩”。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点,商鞅由于自身卓越的功劳,在秦国成为商地的封君,从此被叫作商鞅。但是我们回头想一想,封君制度,不正是商鞅变法所力求去除的,并且被君主集权所仇视的制度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变法改革从来难以一步到位、彻彻底底。
秦孝公死去当年,商鞅就死于继位的秦惠文王之手。按照《秦本纪》的说法,商鞅的死亡来得如此迅速,一方面因为他与秦惠文王有私怨,一方面因为变法触动了宗室利益。但我们还要看到,商鞅成为秦国的封君,实际上变成了自己改革想要反对的那种人。秦国只要继续走君主集权的道路,商鞅就永远是国君所仇视的对象,他得到的封地不在秦惠文王时期交出来,也很难逃得过往后的秦国国君。秦国后面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比如嫪毐、吕不韦。
以上是商鞅变法的实际情况。尽管商鞅本人在后世的口碑非常糟糕,但他的变法使秦国变强,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一事实在战国时代乃至后世,仍然起到一种激励作用。假如你是一个和商鞅拥有同样治国观念的学者,显然会把他当成自己的人生榜样。这样的激励作用,成就了《商君书》这样一部著作。
《商君书》的作者
戴波:我们今天所见的《商君书》,大家如果翻开来看,里面一共有二十六个题目,其中有两个题目没有正文。大家可能会觉得,既然书都叫“商君书”了,那肯定是商鞅写的吧?但这样看待先秦文献,并不合理。
在这里,我必须向大家推荐一本经典的文献学杰作,著名学者余嘉锡先生所写的《古书通例》。顾名思义,这是讲古代文章和书籍的普遍规律的书。《古书通例》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今天看到的《商君书》究竟是怎么来的。
其中余先生讲到两条规律,很重要。第一条,“古书单篇别行”。这个常识大家平时可能不会想到。先秦文章书于简帛,而帛太贵,所以一般还是写在竹简、木简上。简的体积可不是一般的大。西晋时期发掘的战国古墓,其中整理出来包括《竹书纪年》在内的竹简文章七十五篇,装了整整五辆车子。几十篇文章写在竹简上,不是一个人能拿得过来的。所以平时学者们一篇一篇文章互相传递,阅读学习,是符合逻辑的。
第二条,“古书不题撰人”。先秦没有今天这样的版权意识。余先生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明汉代仍然是这样。汉武帝有一天读到一篇赋,写得非常华丽好看,他不禁怀疑作者是古代文章高手,感慨可惜自己不能与作者身处同一时代。这时他身旁的侍臣看到文章,回忆了一下,说好像是自己的同乡司马相如所写。这个例子就很形象地说明,汉武帝所读之赋并没有标注作者是谁。
余先生所讲的古书通例有很多,但是这两个例子已经足够说明问题。特别是第二条,文章不题作者,这就给先秦学者托名制造了很大方便。无论手里拿的文章真实作者究竟是谁,为了更好地兜售这篇文章的理念,抬高文章的价值,很多学者会托名一个古代著名人物。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了。比如《道德经》的作者是老子,《易传》的作者是孔子,几乎毫无疑问都是托名的;《管子》里的文章,肯定也是管仲之后时代的人冒名撰写的。具体托名给什么人,往往看文章的内容:和养生有关的,就托名给黄帝;和兵法有关的,就托名给太公。这个领域谁有名,就宣称文章是谁写的。
那么与商鞅治国理念相似的文章,自然是托名给商鞅,最容易获得君主或同好的认可。假如你是战国时代一个没有名气的学者,写了一些跟商鞅理念一致或相似的文章,希望得到君主的青眼,那你怎么办?就说文章作者是商鞅。《商君书》中很多文章,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文章一篇一篇地流传,到汉朝的时候,已经有很多篇这种被当成“商鞅”所写的文章存世。西汉末年,刘向、刘歆父子受皇命整理皇家图书,一共整理出二十九篇类似的文章,合并为一书,归类为法家,命名为《商君》。这是作为书籍形式的《商君书》首次问世。
文献在传世的过程中,难免有保存不善的问题。这是几乎所有文献都会遇到的问题,《商君书》也不能幸免。我们今天看到的《商君书》二十四篇文字(二十六篇中,有两篇仅有题目,而无正文),和西汉末年二十九篇的版本,究竟是什么样的对应关系,还不能确认。据我考察,今天的二十四篇里面,有一些原来应该是一篇,但是被后人截断了,变成两篇。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能读到《商君书》,了解几千年前的人如何真实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已经很不容易了。
讲到这里,我再讲一个故事。大概一年前,我在今日头条看到有人发了一篇文章,说我们新发掘了一座战国古墓,在里面发现了《商君书》全本,每一篇文章之后还有商鞅自己的点评,非常全。这如果是真的,得是一个特别厉害的考古发现,对吧?但如果是具有我前面讲的文献学两个常识的人,立刻就能知道,这个消息肯定是假的。其实这是一篇用AI写的文章,蹭流量的。
《商君书》的理念与真实的秦律
戴波:我们前面提到,富国强兵作为商鞅变法的目的之一,与农战术密切相关。现在我们来说说农战术是什么,看一看商鞅变法中驱民农战的措施和《商君书》中驱民农战的理念分别是什么样的。我们把农和战分开讲。
首先我们想一个问题:为什么要驱民农耕?答案很简单,因为粮食在战国时代的重要性无与伦比。先秦时期还是低效农业。即使没有战争,农业也是百姓生存之本,所谓“一夫不耕,或受之饥”。战争频发加剧之后,国家就更依赖农业了。古代军事行动消耗粮食的速度超出常人想象。古代交通运输能力有限,粮食需要大批人力驾牛牵挽,沿途押送,除了被前线将卒吃掉的,另有相当一部分损耗在漫长的运输过程中。《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中说:“又使天下蜚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意思是,秦始皇为了北驱河套地区的匈奴,征调帝国东部之粮,每一百九十二石中,只有一石能运送到前线将士手里。这个折损率肯定有所夸大,我们来看一个相对真实的数字。《孙子兵法》中说:“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就地取食一钟敌人的粮食,相当于节省己方二十钟。这个折损率虽然比《史记》的记载低了很多,但也相当令人扼腕。更别说农民还经常因参军作战而错过农时,人员战死又折损大量耕力。故战事一起,往往伴随民间数年饥荒。
尽管如此依赖粮食,编户齐民如果有其他选择,却往往不愿意当耕农。辛苦还是其次,主要是农业的一个生产周期十分漫长,中间充满了各种不可预期的天灾人祸风险。雨太大了,天太干了,蝗虫来了,或者需要农作时人被徭役、兵役征发走了,这一年的收成都要大遭殃。即使风调雨顺,平安无事,有了好年景,这种时候粮食的价格往往也低了。编户齐民除了填饱肚子,多余的粮食也换不到几个钱。靠耕作致富,实在是一条艰难的生业。
国家需要大量粮食,百姓又不肯主动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必须驱民农耕。
《商君列传》里提到的商鞅变法措施,有一些便与农耕有关,比如“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所谓“本业”,就是指农业,以农为本。后一句的意思是,向朝廷缴纳粮食和布帛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减免当事人的徭役义务。原文说得比较笼统,现在我们通过研究,知道秦国的爵位到第四级,也就是不更这一级,就可以免役了。这句话可能是说,秦国的前四级爵位(属于低级爵位)不一定只能通过军功获得,还可以通过多缴纳粮食布帛来换取。
相应的,变法措施还有“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末利”通常指商业,广泛一点,小手工业也算。从事这些行业并非不被允许,但是首先秦国是有专门的商籍的,也就是商人的户籍和农民的户籍不一样,政治身份要更低贱;其次,从事商业,一旦陷入贫困,继续不下去了,国家就会将你收为官方的奴隶,你想做耕农都没机会了。这种措施,实则变相逼迫百姓选择农业。
再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一个家庭中的男性,成年以后,就必须自己独立成户。秦国授地、征税、征兵都以户为单位,理想化的设计是,每增加一名成年男子,都为国家增加一个税户、兵户。你要是不想独立成户,就想赖在原生家庭中,也可以,国家将对你的原生家庭加倍收税。这样就把国与民的矛盾,转变成了编户齐民家庭的内部矛盾。秦国还特别仇视赘婿群体,原因就在于这些男性原本应该独立成为税户,却依附于女性家庭,所以赘婿也是秦国社会中的贱籍。但是一名男性充当赘婿,往往是贫困所造成的社会现实,这很难避免。岳麓秦简里有这么一条:“狱史、令史、有秩吏及属、尉佐以上,二岁以来新为人赘婿者,免之;其以二岁前为人赘婿而能去妻室者,勿免;其弗能行者,免之。”岳麓秦简所载绝大多数是嬴政在位期间的律令。这条律令说的是,秦国基层小吏中,仍然有不少赘婿,当时来了一次政审,近两年新当赘婿的,全部免职;两年前当赘婿的,主动离开妻室,才能保住工作。我们从这个角度也能理解,商鞅变法中推行的户籍制度是与驱民农耕相配套的。
以上是商鞅变法的内容。《商君书》中驱民农耕的措施更加具体详细。其中《垦令》一篇,讲的就是如何最大程度开发地利。《垦令》一共讲了二十条理念设想,我们简单看一下:
1.“无宿治”,基层的事务要尽量当天办完,不要拖。这是为了不误农时,提高效率。
2.“訾粟而税”,制定统一的地租标准。
3.“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加封官爵必须严格按照律令要求,这里主要指将加封官爵与农战的绩效捆绑起来,不能受别的因素,特别是权贵私家的影响。
4.“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对高官大家族的门客、奴仆,也要摊派赋税和徭役。分封制下,这些人都属于家族私产,国家是不能征用的。
5.“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禁止粮食交易,必须靠自己种。这实际上也是在控制商人群体和商业活动。
6.“声服无通于百县”,禁止一切基层娱乐,免得百姓把精力浪费在农耕以外的事情上。“声服”主要指百戏,也就是各种娱乐活动。
7.“无得取庸,大夫家长不建缮”,大家族不要乱搞基建,征用民工。这条理念实则意在杜绝民众放弃农业而去做来钱更快的短工。
8.“废逆旅”,关闭一切民间旅舍。这样百姓就不会到处乱跑,去外地谋求别的生计,只能乖乖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
9.“壹山泽”,国家统一管理山川、森林、湖泊等自然资源,不对外开放,免得耕农转行,以渔猎樵牧为生。
10.“贵酒肉之租”,提高酒业的税率,一则减少用粮食酿造酒,二来也是为了减少商业活动。
11.“重刑而连其罪”。
12.“使民无得擅徙”。
13.“均出余子而使之”。
14.“无得为博闻、辩慧、游居之事”。
15.“军市无得私输粮”。
16.“百县之治一形”。
17.“重关市之赋”。
18.“以商之口数使商”。
19.“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
20.“无得为罪人请”。
后十条就不一一解释了,其实出发点也和前十条一样,都是为了尽量开垦土地,为国家贡献足够的生活用粮和军事用粮。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措施的操作原理是一致的:为了保证耕农数量,要关闭其他行业。这种理念,在《商君书》中,在历史上,有一个经典名称,叫作“利出一孔”。顾名思义,就是把你希望得到的所有利益,都绑定在一个渠道内。驱民农战就是利出一孔的应用。编户齐民只能通过为国农耕、为国死战而获得财富、名誉。选择权越多,人越自由,越难被统一指挥。利出一孔,就是把百姓的选择权和自由度降到最低。
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商君书》和真实秦律的区别。很多人喜欢直接用《商君书》来批评秦政,我认为二者之间还是要打个折扣的。如果对照出土秦律,我们就会发现,《垦令》中提到的二十条理念设计,很多与秦律是不相符的,至少程度上没有那么极端。比如《垦令》主张完全禁止粮食买卖、关闭一切民间旅舍,这在现实中就无法做到,也确实没有做到。
这就是设计和落实的区别。写东西、说理念很容易,可以无视其他因素,一路往极端去;但真正把理念落到实处,会遇到各种真实问题,要调和各种关系。于是我们就会发现一个事实:对于秦治下的编户齐民来说,秦律虽然已经很暴,但幸好还没有《商君书》所设计的那么暴。假如商鞅看到《商君书》,大概也要暗暗自愧,承认自己没有那么极端。
军功爵是所有人的上升通道吗?
戴波:比起农耕,百姓肯定更不愿意打仗,毕竟二者的危险程度不可同日而语。驱民死战的动力,简单而言是“刑赏”二柄。刑,是征兵之法以及军法,一旦触犯,就要遭受惩罚,确保百姓不得不战。赏,是用利益引诱百姓作战。后者具体来说,就是秦国的二十等军功爵制。
军功爵问题,学界的研究非常多,但是实话实说,相关材料也相对比较少,所以很多问题还有争议。这里我只作简单的介绍。
大家熟知的秦汉军功爵有二十等,但是商鞅变法时期可能还没有这么多,大约十七级。这些爵位,原来可能只用在军队之中,但商鞅将其泛化至日常生活,变成了国家中绝大多数人的日常政治身份。但除了低级的几个爵位,大多数爵位需要靠军功获得。这无疑促成了一种军功导向的社会氛围。
秦人要拼命获得爵位,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份等级和社会福利。高爵的人,不仅有机会任高官,还可以获得更多耕地和住宅,可以役使低爵之人,可以更早获得退休福利;一旦触犯秦律,还可以用削除爵位来避免刑罚。军功必须以首级数量论,这就进一步促使秦兵在战场上杀死敌人的渴望比仅仅胜利更为强烈。出土秦律里,有很多同一伍士兵为了争一个首级闹到官府的案例。
有人可能会觉得,既然有军功爵这样一种制度存在,对于平民来说,不是多了一条相对公平的阶层跃迁的通道吗?这种想法并不切合实际。
首先,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军功爵的起点是不一样的。先秦社会中,原本就存在卿、大夫、士、庶民等身份等级,而军功爵的设置是与这种旧的等级相匹配的。比如,某人原先的身份是卿,军功爵可能至少从第九级论起。以商鞅本人为例,他的起点是第十级左庶长。而士与庶民只能从零开始奋斗。
其次,军功爵是赏,而刑罚就是军功爵的平衡器。秦国律法严苛,随时可以剥夺有爵者的爵位,速度之快,远非打仗积累敌人首级所能比。典型的例子就是白起。白起的起点也是庶长级,通过多场战争,积累巨功,才升到军功爵的最高级。但因为他不配合作战,一下子就被废为士五(伍),也就是没有爵位了。升必须一级一级、一个脑袋一个脑袋论功,废却可以一下子全部摘除。所以百姓如果希望通过军功爵实现阶层跃迁是非常困难的。军功爵和军职都是正向的金字塔形,越往上,人数越少,其机制一定是掉下来比升上去快。
最后,我们仍然不能忘记,军功爵实则是利出一孔的结果,是相对而言剥夺了编户齐民其他选择的结果。我个人认为,假如没有选择权,公平性的意义也就没有那么大了。何况如前所说,军功爵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公平。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商鞅变法的操作以及《商君书》的理念设计,是希望编户齐民在唯一一根利益管道中为君主无私效力,以获取赏赐,但是这根管道又为严刑密法所重重包围,身在其中的人几乎寸步难行。这种社会,用今天的价值观来评判,显然是令人窒息的。
今天我们重新审视商鞅,重读并细读《商君书》,有两层意义。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而言,这可以让我们触摸到两千年前之人的真实思考。只有理解了先秦人的理念,才能知道为什么先秦的历史会这样发展。理念、制度、史实三者密不可分。什么样的观念决定了会有什么样的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制度决定了历史会往什么方向发展。而《商君书》所体现的,就是先秦人的真实理念,只有了解了这些理念,我们才能更精准地研究历史。
从以古鉴今的角度而言,探究《商君书》的真实内涵,也能让我们意识到,在历史长河中,从令人窒息的过去,走到今天这样一个自由度比较高、比较幸福的时代,是非常不容易的。希望我们都可以通过读书、思考,找到一般导向与多元包容之间的平衡之道。
今日读《商君书》
刘勃:我刚才说过,读戴波老师这本书,我也学到很多。但是我想再补充一下,当初我读《商君书》,为什么心里哇凉哇凉的,好像掉进冰窖了。戴波老师也讲了,《商君书》不是真正用来实践的。它完全是从管理者的角度看待所有人。也就是说,《商君书》提出的各项标准,不管实际内容是什么,基本出发点就是方便管理。
比如,古代之所以重视农业,除了因为百姓一旦不从事农业,粮食生产就会减少,还要注意一点:我们今天对古代中国百姓的生活存在很大误解。我们很容易觉得,历史是发展的,古代两千多年间,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虽然一直不是太好,但还是越变越好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在生产力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有一个人地比例的问题,也就是一个农民平均可以拥有多少土地。如果土地少,人口多,那么人的生活质量反而会变差。明清时期中国的人均原粮占有量恰恰是历史上一个非常低的点。
普通老百姓如果不折腾的话,日子还是可以的,那为什么要大家都来当农民呢?《商君书》作者一个很重要的考虑是,所有人当中,农民是最好管理的。面朝黄土背朝天,掌握的知识最少,这样就不太可能一天到晚琢磨怎么钻空子,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相反,你会老老实实地按照制度规定做事。大家都变成农民,还有一个好处:农民的土地每年产出是多少,有关部门比较容易核算清楚,按照某个比例来征收就很方便。而如果面对一个商人,或者一个渔民,一个猎人,收税比例就很难算。因此古代的官府不光要打击商人,渔民、猎人之类它也反感,它希望大家都去种地,因为这样最便于收税。
还有戴波老师说到的分家问题。家里有几个成年的儿子,就要分出几个家。除了以户为单位收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社会中没有大家族,都是一个一个小家庭,那么个人如果有不法行为,官府要管理就很方便。如果对面是一个世世代代都不分家的大家庭,官府的人上门了,出来十几个大汉,那还怎么抓人?本来一个小吏就能搞定的事情,可能要出动一支军队才能解决了。
《商君书》的一个基本逻辑就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怎么方便怎么来,至于被管理者的生活质量如何,不是它要关注的。《商君书·弱民》里有一句话,我一看就记住了:“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人的地位越卑下,他就越在乎官府颁发的爵位、职称之类。人的力量越弱小,他在官员面前就越恐惧,越尊敬、服从官员。人的生活越贫困,在关键时刻,只要给他一点点奖赏,让干啥就干啥。如果一个人日常收入很高,那就不好管理了。所以《商君书》的结论是,为了让人更好管理,在日常生活中,就要让人的地位卑下,力量弱小。这是当时震撼我的地方。
当然《商君书》说的是国君,但这种组织管理的方式是通用的。大公司、大企业、大厂,也可能会用这样一套逻辑来管理。比如说,基本工资给得很低,但是绩效很高,这样员工才会非常努力地工作。
戴波老师这本《细读商君书》特别好的一点是,它指出这套逻辑是不可能贯彻到底的。这个也想管,那个也想管,一切管到头,人就会彻底失去主观能动性。人被管得越多,想的最多的就不是如何做事了,而是如何免责。一旦按照这样的单一逻辑走到底,事情反而是做不好的。当时秦国作为一个很有活力的国家,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不会像《商君书》所概括的那么简单。
比如商人、商业的问题。如果按《商君书》的说法,当时商业应该全部被打击了,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当时秦国还是充分发挥了商人的作用的。设想一下,按照《商君书》的逻辑,把所有商人都打击掉,不许商人采购粮食,如果秦国正在打一场大规模的战争,有几十万人的军队参战,那么这几十万人的粮食要怎么解决?好,交给国家机器解决。问题是,当时的国家机器没有能力解决,但又必须保证前线的粮食供给。这个时候,官员忽然发现,有些事情可以交给商人去办。让商人把粮食弄到前线,军队得到补给,国家也降低了办事成本,问题解决了。很多时候真的不要认为单一逻辑就能解决问题。任何实际问题几乎都是几套逻辑在同时运转的。
关于军功爵制,我也是很感慨的。有时候,相比于对成功的渴望,人更担心的可能是阶层掉落的危险。我可以不在乎奖励,但是我会害怕惩罚。我可以不在乎爵位的提升,但是突然要我给我的邻居当佣人,我受不了。
今天我们确实还是要读一读《商君书》的。说不定什么时候,碰到一个心里住着商君的人,也不至于无从应对。我就补充这些,谢谢大家。
戴波、刘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