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9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努力打造特色化、数智化、品牌化的产教融合型专业,提高人才培养和区域发展需求契合度,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现将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科学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各校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产业升级与科技进步需求,兼顾学生全面发展与多元成才,充分认识专业优化调整的重要性,结合自身办学定位、特色及办学条件,科学编制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十五五”规划动态修订专业调整“三张清单”,按期完成首轮清单任务,适时动态优化专业,提升人才供给质量。尤其是师范类学校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和自身办学基础,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性专业向应用型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转型,加快专业优化调整。坚持开门办学设置专业,新设专业要积极与当地发改、工信、教育部门及行业企业沟通,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办学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
精准聚焦山西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布局
各校要紧扣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围绕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兼顾省级重点产业和教育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扛牢国家能源安全责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做强“绿色能源+”,统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钢铁、焦化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实深度融合;立足省情资源禀赋,发展非煤矿产利用、特色农业及乡村、现代服务业、低空经济等产业,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多业态文旅融合;对接特钢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光伏等省级重点产业优化布局专业,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不断提升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水平
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应用和布局,特别是在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建设、课程安排、课堂教学、实验实训、人才培养等方面要超前谋划,深度融入。要依托人工智能新技术,对接区域、产业和企业新业态,动态优化专业内容,科学修订专业发展规划。要精准对接能源转型、产业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领域,用好智能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训系统重构课程体系,用好产教融合共同体等载体,把行业前沿人工智能技术融入专业教学,拓展实训应用场景,并同步破解高职院校实训设备投入大、高危场景实操难等现实问题。要借力人工智能开展专业办学条件、教学成效、毕业生就业质量常态化全流程监测,持续推动高职专业迭代升级,提升技能培养质量。
持续优化专业设置预警调控机制
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强化办学条件、专业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等要素保障,持续优化专业设置预警调控机制,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要调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对于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专业予以减招;对于连续3年不招生或无在校生的专业点,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申请撤销。全省布点超过15个的专业只减不增,超过10个的专业严控增量。各校本次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同步要有增有减,专业布点数在30个以上的学校,专业布点总数只减不增,减幅要大于增幅。专业调整情况将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专业调整工作要求
各校要依据《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控制名单(2026 版)》(附件1)《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鼓励名单(2026 版)》(附件2)调整专业,申报调整的专业须经校务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新增设专业要合理安排对口升学、衔接贯通、高职单招、普通高考等各类招生计划规模和比例,体现职业教育类型定位。10月9日之前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情况汇总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至省教育厅,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所有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申报材料(申报公文、汇总表、申报书及其它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盖章版。
联系人:
刘老师 0351—3340008
张老师 0351—3806851
电子邮箱:sxsjzx@163.com
原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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