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是一种非法的私人坐庄赌博活动,无论是充当中间人收码抽成,还是自行坐庄对赌,均属违法犯罪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浦城法院审理的一起利用“六合彩”开奖信息聚众竞猜赌博的案件,当事人李某、叶某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1年4月至2026年6月,被告人李某明知上线叶某等人经营“六合彩”,仍通过某交友软件收取朋友、同村及周边村民的投注码和赌资,再报给被告人叶某等人参与“六合彩”竞猜赌博。开奖后,李某通过交友软件与赌客结算,并按中奖金额或赌资比例抽成牟利。经统计,在此期间,李某共获利69487元,叶某共获利7923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叶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开奖信息,聚众竞猜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鉴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叶某具有自首情节,且二人均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地下六合彩”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赌博活动,无论是坐庄接单、报单抽成还是普通群众参与“买码”,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应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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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游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闽北日报

▌编辑:陈月燕

▌审核:黄昌木 张镇业 陈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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