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观察报道,9月11日,网红“铁头”敲诈勒索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网红“铁头”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受害企业创始人王来库称,“铁头”方未当庭上诉,退庭时还辱骂法庭。此前,他曾因曝光三亚海鲜市场“五两秤”走红,后伙同他人以曝光“黑料”相威胁,索要数百克黄金。
无法知晓,“铁头”是因为打假成为网红,有了公众信任,就骄傲自满、不可一世,从而走上邪路,干起用打假敲诈勒索的勾当呢,还是从打假之日起,就已经在谋划敲诈勒索的行径,打假只是其敲诈勒索的一种手段。
而从“铁头”敲诈勒索的金额来看,给人的感觉,应当更像是后者,是从打假手段开始起,就在为以后的敲诈勒索积累“信任”,以便于更具杀伤力,更能轻松获得非法收入。
想一想,索要数百克黄金,数量不少啦。按照目前的黄金价格,每克已经超过1300元,数百克就是数十万元啊。一家敲诈数十万,敲诈的商家多了,那可是一笔巨大的非法收入啊。
更重要的,“铁头”在实施打假行为是,那种粗暴而放肆的形象,也不像是一个正常的打假人,而是把打假作为吸收流量的手段,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很显然,对这种以敲诈为目的的打假行为,必须予以打击,并从严从重打击。否则,会把市场秩序搞乱,会让经营者整天惶恐不安,会让消费环境受到极大破坏。
打假人成为被打假者,且性质比造假更加恶劣,这是值得警惕的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30年前,当王海首次以打假人的身份出现在北京街头,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两副假冒的索尼耳机,并向工商部门投诉最终获得索赔,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中国第一个依据该法获得双倍赔偿的人,“打假”一词,开始在中国消费市场出现,在广大消费者面前展现。
由于广大居民受假冒伪劣商品之苦已久,对假冒伪劣商品深恶痛绝,因此,看到有人公开打假,自然赋予了很大的热情,王海也因此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并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此后的时间里,打假行为也被广大居民赋予了更多的信任,更让打假人名利双收。
正是因为打假能够名利双收,从此以后,消费市场的打假者也越来越多,职业打假人的数量,也快赶上假冒伪劣商品了。用一句不太好听的话说,消费市场的职业打假,已经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打假进入“竞争”白热化阶段。同时,职业打假人也是素质参差不齐、行为良莠难分,一些不法分子也加入到了职业打假人的行列。
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职业打假人的数量也更多,打假的手段也更多元化。其中,利用网络曝光,成为某些职业打假人威胁、恐吓、敲诈商家和经营者的常用手段。
如果说过去的职业打假,要想获得索赔,需要通过打官司才有可能成功,要想敲诈商家和经营者难度比较大的话。进入网络时代,无良的打假者,敲诈的手段就更多了,商家和经营者担心网络曝光后经营受到影响,只要不是敲诈数量过大,都会作出一定让步,从而让无良的职业打假人阴谋屡屡能够得逞。
这次的网红“铁头”敲诈案,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消费市场的职业打假,确实已经陷入十分混乱状态,打假已经不是在维护市场秩序,而是在破坏市场秩序、损坏市场环境,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究无良职业打假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王来库所言属实,“铁头”在退庭时还辱骂法庭,就更加能够说明,“铁头”打假的真实目的了,更加应当对职业打假的行为予以高度关注与重视。也希望被打假的商家和经营者,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揭露职业打假人的不法行为,以便于对无良职业打假人予以严厉处罚。
事实也是,在职业打假市场,确实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打假行为和无良的职业打假人。譬如恶意购买大量个体经营者的商品,然后以没有商标、没有质量标准、没有保质期等进行索赔,又如特地守着超市某种快要过期的商品,待保质期一到,就全部购买,然后索赔,等等。
虽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商品确实存在问题,但是,打假人的行为,绝非是为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而是为了个人利益,为了牟取不当利益,当然不能予以支持,而要打击。
对消费市场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必须严厉打击。但是,对以打假为手段、牟取不当利益的打假行为,也要予以严厉打击,避免形成新的市场环境破坏因素。
当然了,也要提醒广大商家和经营者,要保持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要避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正常情况下,苍蝇是不盯无缝的蛋的。即便盯,也只能白盯。无良的职业打假人能够屡屡得手,与商家和经营者自身行为不规范也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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