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3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沿黄一线红枣产业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西省沿黄枣区是省内最大的枣区,在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破解红枣困境,发挥沿黄红枣产业的生态、经济双重价值,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省级政策统筹,建立专项扶持机制

围绕林草产业持续保持增长势头,先后出台《山西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和《山西省“十四五”干果经济林规划》及《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推动经济绿色增长和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2024年组织相关人员赴新疆、云南两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深入红枣重点产区开展调研,并邀请山西农业大学、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主产县分管负责人、乡土专家、加工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等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从破解红枣裂果、品种改良等关键性问题入手,提出红枣产业提质增效的路径和方法。

下发《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核桃红枣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核桃红枣提质增效试点省市县三级专家科技服务分工包片的通知》,选定12个试点县精准开展红枣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结合经济林生长周期,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围绕矮化密植、防裂、选优品种改良、有机肥推广综合管理开展技术攻关研究及专项培训,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二、严守生态用地红线,筑牢产业可持续基础

针对“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各类建设项目选址中,明确优先避让集中连片的优质红枣林,严禁以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名义违规占用。将沿黄红枣林(干果经济林)纳入特殊园地保护范畴,建立省级层面的用地保护专项机制,严格用地审批程序,切实保障枣农合法权益与产业发展空间”这一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需按照文件规定来执行。

三、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条

坚持农业“特”“优”发展战略,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传统红枣优势产区和设施栽培鲜枣优势产区。“柳林红枣”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农业部授予“农产品地理标志”。红枣企业共获得达滋、六郎、龙瑞特、亿得利、山娇等多个山西省著名商标和吕梁市知名商标。太谷壶瓶枣入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天芝润品牌入选山西特优农产品品牌名录。弘扬县域经济,大力发展红枣精深加工、枣芽茶、枣花蜜、枣木香菇、枣木工艺、残次红枣饲料加工等产业链条,举办了稷山板枣节、临猗冬枣节、柳林红枣节等经济林节庆活动,组织重点林业龙头企业携带产品参加国家级展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升级,让黄河流域特色优势农产品,逐步形成全链条产业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沿黄一带红枣产业提质增效增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8日

来源: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