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下称法典)正式实施
针对“炸街扰民”行为
新增了明确处罚细则
《法典》规定了驾驶拆除、损坏消音器或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在道路轰鸣、超速行驶,且未按规定使用车辆原装声响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近期
东莞交警结合群众举报线索
与自主巡查研判
依法对机动车“炸街扰民”案件
作出罚款、扣证等处罚
这也是东莞交警依据上述法典开出的
首批噪声扰民违法罚单
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曝光
案例1
9月4日1时33分许,东莞交警大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东莞市大朗镇长塘长顺街附近路段,有一辆号牌为粤K的摩托车在行驶时排气声音较大,产生巨大轰鸣声,且在附近路段徘徊,涉嫌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东莞交警大朗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核查,并未发现举报人所描述的情况。为此,执勤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9月4日4时30分许,在东莞市石排镇查获摩托车驾驶人彭某。经现场询问,彭某对其驾驶改装摩托车、产生噪声扰民、套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人员依法对驾驶人彭某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8000元、记21分、扣留摩托车、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2
近日,东莞交警清溪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清溪镇青篁北路有小型轿车行驶时产生巨大噪声,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存在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对陈某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3
近日,东莞交警厚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西33号附近路段,有一辆黄色小型轿车行驶时产生巨大轰鸣声,涉嫌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进行口头警示教育,责令其在限期内将车辆恢复原厂原状,消除违法状态。
案例4
近日,东莞交警东城大队收到警情通知:驾驶人刘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S的小型轿车,在东城街道东城支路路段行驶期间,存在非法改装机动车排气管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炸街扰民危害大
提醒各位驾驶人
自觉抵制非法改装
规范上路,文明驾驶
转发提醒更多人!
来源|东莞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