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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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科学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各校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产业升级与科技进步需求,兼顾学生全面发展与多元成才,充分认识专业优化调整重要性,结合自身办学定位、特色及办学条件,科学编制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十五五”规划动态修订专业调整“三张清单”,按期完成首轮清单任务,适时动态优化专业,提升人才供给质量。

尤其是师范类学校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和自身办学基础,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性专业向应用型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转型,加快专业优化调整。

持续优化专业设置预警调控机制。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强化办学条件、专业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等要素保障,持续优化专业设置预警调控机制,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要调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对于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专业予以减招;对于连续3年不招生或无在校生的专业点,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申请撤销。

全省布点超过15个的专业只减不增,超过10个的专业严控增量。各校本次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同步要有增有减;专业布点数在30个以上的学校,专业布点总数只减不增,减幅要大于增幅。

《通知》提出专业调整工作要求。各校要依据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控制名单(2026版)》《鼓励名单(2026版)》(详见下表)调整专业,申报调整的专业须经校务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新增设专业要合理安排对口升学、衔接贯通、高职单招、普通高考等各类招生计划规模和比例,体现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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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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