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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及《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花溪区范围内组织一次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
花溪区全域。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3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3日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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