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强,是个普通的上班族。
三年前,我建了一个只有30人的微信群,初衷很简单——我平时喜欢研究彩票,
觉得有些选号思路挺有意思,就想着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交流,
群里大家聊得挺热乎,慢慢地,有人提议不如凑钱合买,中奖了一起分。
我牵头组织,大家自愿参与,每次买之前都在群里确认号码和金额,谁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去年冬天,好运真的砸下来了,
我们合买的那注双色球,中了816万元,
那天晚上,群里炸了锅,大家激动得语无伦次,我也高兴得睡不着,
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牵头做这种事,能中大奖,心里既惊喜又踏实。
当时大家商量怎么分钱,有人说我平时花了不少时间研究号码,
还要协调各种琐事,挺辛苦的,提议给我50万作为辛苦费,
我本来想推辞,但群里几个人都说这是应该的,
毕竟没有我牵头,大家也不会凑在一起买。我想了想,就答应了。
可谁能想到,奖金真正到账后,事情突然变了味。
那25个人突然集体反悔,说50万太多了,一分都不想给,
我懵了,反复跟他们沟通,甚至退了一步,说只要30万也行,
可他们态度很坚决,甚至有人直接在群里说:“你不过就是个牵头的,凭什么拿这么多?”
更让我心寒的是,他们不仅不给钱,还把我告上了法院,
说我涉嫌非法经营,甚至说我诈骗。
那段时间,我几乎没睡过整觉,
我不明白,明明是大家自愿参与的,怎么一到分钱,就变成了这样?
我辛辛苦苦帮大家搏来大奖,最后不仅拿不到说好的报酬,反倒被起诉。
开庭那天,我坐在原告席上,看着对面那25个人,心里五味杂陈,
法官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回答,
我拿出了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群里的讨论截图,证明我们之间确实有过约定。
最后,法院判了:他们必须按照当初的约定,支付我50万辛苦费。
法官说,虽然微信群组织合买彩票处在监管的灰色地带,
但我做选号参考、协调组织合买,属于实实在在的劳务付出,
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民事合同关系,
既然当初已经说好报酬,就不能拿到奖金后就翻脸不认账。
拿到判决书那天,我站在法院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觉得有点累。
钱是拿到了,可那些曾经一起聊天、一起期待中奖的朋友,再也回不去了,
群里早就散了,有人把我拉黑,有人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没有那场中奖,我们是不是还能像以前一样,
偶尔在群里聊聊天,互相调侃几句?可金钱面前,人性的考验太残酷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有些东西,一旦沾上利益,就再也回不到从前。50万,买不来朋友,也换不回信任。
但至少,法律给了我一个公道。
只是,我再也不会建群买彩票了。有些热闹,注定只能热闹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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