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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移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流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限速值

1

G108国道2821KM+800M(麻栗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2

G108国道2847KM+700M(原小高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40km/h

3

G108国道2858KM+900M乐跃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4

G108国道2875KM+200M((原锦川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40km/h

5

G108国道2881KM+300M(永郎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以上移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9月15正式启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德昌县公安局

2026年9月10日

来源:平安德昌

编辑:李瑞 代雨珈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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