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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移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流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限速值
1
G108国道2821KM+800M(麻栗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2
G108国道2847KM+700M(原小高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40km/h
3
G108国道2858KM+900M乐跃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4
G108国道2875KM+200M((原锦川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40km/h
5
G108国道2881KM+300M(永郎集镇路段)
机动车超速行驶
30km/h
以上移动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启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计记分管理。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德昌县公安局
2026年9月10日
来源:平安德昌
编辑:李瑞 代雨珈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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