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神庙,是莱州历史上的一处重要建筑,系多个朝代官方祭祀东海之神的地点。由于具有特殊的地位,东海神庙不仅在莱州当地史志著述中频被提及,乃至在国史中亦有着墨。笔者近来查阅《明实录》时,就了解到一则相关记载,其内容可以概括为“1615年莱州东海神庙失火事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为莱州市博物馆中的东海神庙展陈区)

1615年,系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当年四月,处在莱州地界的东海神庙突然失火,造成一定损失。因为起火地点关系到国家的“岳镇海渎之祀”,地方官员不敢怠慢,将火情逐级上报至朝廷中枢。

对此,《明实录》记载道:

“(万历四十三年)四月癸未,莱州府掖县海庙火起,延烧殿廊、神像、钟鼓,并在集货物数万金,人畜有伤殒者。其前一日,飓风怒号,有双鹳衔火飞来大殿之异。山东抚臣具奏,工部题覆。上命行布政司修之。”

以上记载虽然较为简略,但从中也能获取不少信息。

首先,按照奏报上的说法,东海神庙此番失火,主要是天生异象(飓风怒号、双鹳衔火)所致,即天灾成分大于人祸。

其次,此次失火的损失较大,部分建筑(殿廊、神像、钟鼓)以及价值数万金的货物被焚毁,同时出现了人员、牲畜方面的伤亡。但不幸中的万幸是,海庙的整体框架应是得以保存。

再次,失火事件是由山东巡抚提报朝廷,六部中的工部拟定答复处理意见,最终由万历皇帝拍板决策,直接负责修理的机构则是山东布政使司,东海神庙的地位之高,可见一斑。

就常规逻辑而言,上述事件既然在国史中都有记载,那么在《掖县志》中更应该进行重点叙述。不过,笔者查询清乾隆版《掖县志》,并没有找到万历四十三年重修海庙的相应记载。因此,失火经过及后续修缮细节,暂时不得而知。

中国传统建筑多为土木结构,耐久度一般,且易出现火灾,重修乃是常有之事。《掖县志》虽然不曾提及万历四十三年的失火重修事件,但有洪武八年、宣德元年、宣德九年、成化二十一年、嘉靖十九年、万历二十八年的重修记录,此外还特别提到“正德七年毁于寇”的情况。由此可见,东海神庙在历史上曾经历过相当多的波折了。

注:(1)“寇”系当时官方文献对正德年间起兵反明的刘六、刘七所部的称谓,刘六、刘七在北直隶(河北)起兵后,战火曾波及胶东半岛区域,。

(2)经过历史变迁,东海神庙原貌不存,仅留遗址。根据资料介绍,东海神庙遗址位于现莱州市永安路街道海庙姜家村西北,南邻海庙于家村,西南有海庙港,西、北为莱州湾,东、南为平野良田,南阳河流经遗址东侧……有坊座、石狮、残墙、土垣、土台、房基、残碑、碑首、龟趺、柱础、砖瓦等建筑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