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中央黄色实线

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一次侥幸越线逆行

就有可能引发正面相撞、连环碰撞

等严重后果

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近日

崇左市就发生一起因越过道路中央黄色实线

驶入对向车道而引发的三车连环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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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0日,驾驶人梁某红驾驶小型轿车(搭载黄某玲)沿国道359线由崇左市市区方向往江州区新和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新和镇1‑15公里G359新和服务区附近路段时,因越过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由驾驶人黄某伟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导致梁某红驾驶的小型轿车失控,又与驾驶人潘某生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黄某伟、潘某生、黄某玲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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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梁某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梁某红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黄某伟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潘某生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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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