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广大市民群众:
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现就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相关危害及合规经营要求发布如下警示通告:
一、严禁实施的非法改装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提供以下非法改装、拼装、加装服务:
1.更换或改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改动原有蓄电池槽盒、加装外挂蓄电池托架;
2.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包括解码提速),篡改最高设计时速(新国标明确要求不得超过25km/h);
3.加装车篷、车厢、伞具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加装高强度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音响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设备;
4.违规将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导致电池、充电器与车辆合格证信息不匹配;
5.非法拼装车辆、翻新废旧电池组装售卖电动自行车。
二、非法改装的严重安全危害
1.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改装后车辆时速可突破25km/h甚至达到百公里以上,远超原厂制动、操控系统设计阈值,遇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刹停,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严重伤亡事故。
2.火灾风险急剧攀升。私自更换的非标大容量电池、大功率电机与原车线路不匹配,长期超负荷运行会引发线路过热短路,极易出现电池热失控、自燃甚至爆炸,在楼道、室内充电场景下直接威胁整栋建筑人员安全。
3.法律责任风险明确。非法改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依法拒绝赔付,相关责任由驾驶人自行承担;经营性改装的商家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引发严重后果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主体合规要求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所售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必须具备有效CCC认证,车辆实际参数与合格证、认证证书内容完全一致。
2.全面自查清理库存,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未取得新版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非标、拼装车辆。
3.自觉杜绝非法改装服务,不得为消费者提供解速、换大容量电池、加装外设等违规服务,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非法改装的安全危害。
四、监督与举报渠道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对销售门店、维修商户开展常态化巡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相关违法线索,共同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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