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各单位、全体市民: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市民对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黑龙江省政府相关规定,我市定于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

二、试鸣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

三、试鸣信号

防空警报试鸣将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试鸣时间均为3分钟,间隔一定时间。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该警报在获知敌人即将对城市进行空袭的情况下试鸣。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该警报在敌空袭兵器已临近城市上空,已经开始或马上就要对城市目标进行攻击的情况下试鸣。

解除警报:连续试鸣,时间3分钟。该警报在敌空袭危险已经解除的情况下试鸣。

四、注意事项

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正常开展生产生活活动,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各单位、学校、社区及公共场所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有充分了解和认识。

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广播电台、通信公司等单位应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家喻户晓。

请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提高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李媛媛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