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集贤微言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盗采河砂、“沙霸”等违法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沙霸”及非法采砂、盗采河砂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采砂,假借河道清淤、水利工程施工、土地管理等名义,变相非法采砂、牟利盗采河砂的行为;

(二)在河道禁采区、禁采期内顶风违规采砂、偷采河砂,规避监管、夜间偷采、节假日突击开采的行为;

(三)非法运输、囤积、销售、倒卖无合法来源的河道砂石,为非法采砂活动提供运输、仓储、销售便利的上下游关联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企勾结、内外串通,为非法采砂团伙、砂霸势力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涉砂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直接到县水务局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69-2611209、0469-2611210。

举报受理地址:集贤县盛世豪庭20号楼水务局7楼水政监察大队一室,邮编:155900

三、举报须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水务局将长期受理线索举报。对所有举报线索实行专人登记、严格保密、闭环核查制度,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坚决杜绝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等情况发生。举报人举报线索须真实客观、有据可查,详细注明事发河道、具体位置、违法时间、涉事主体、具体行为等关键信息,尽量提供照片、视频、单据等佐证材料,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核查属实的有效问题线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砂违法违规及黑恶势力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集贤县水务局

2026年9月14日

编辑:曲彤彤

校对:王悦

审核:张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