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方中科9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此前就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78.33%股权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后,已收到终局裁决结果。本次裁决为生效终局裁定,目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将通过协商、申请强制执行等合法途径敦促14名被申请人按期履行补偿义务。

本次仲裁源于公司此前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78.33%股权的交易,交易完成后相关业绩承诺未达标,公司此前已就合计7132.88万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对应发行价22.76元/股)及对应分红款、违约金、相关维权费用等事项提起仲裁,且已对其中6475万股补偿股份申请司法保全冻结。

根据裁决结果,14名被申请人需向东方中科转让合计4279.73万股2022年度及2023年度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98亿股降至2.55亿股,相关操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股份回购安排外,裁决还明确14名被申请人需返还对应补偿股份的累积现金分红款合计724.82万元,并按各自补偿股份占全部补偿股份总数的比例,承担对应维权费用及仲裁费用。

本次裁决预计将对东方中科2026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减少当期净利润约6.2亿元,该影响全部体现在非经常性损益科目,不影响公司年度经常性损益,最终对利润的影响金额将以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裁决明确的14名被申请人各自补偿股份及对应返还分红款明细如下:

被申请人序号补偿股份数量(股)对应返还现金分红款(元)1234567891011121314合计

14名被申请人按股份比例分担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明细如下:

被申请人序号补偿股份数量(股)占比律师费(元)公证费(元)保全申请费(元)保全保险费(元)合计维权费(元)156.57%21.33%31.60%40.60%56.22%60.25%7.5078.98%85.98%93.62%103.73%113.56%123.54%133.08%140.93%合计100.00%

14名被申请人按股份比例分担的仲裁费用明细如下:

被申请人序号补偿股份数量(股)占比应承担仲裁费(元)156.57%21.33%31.60%40.60%56.22%60.25%78.98%85.98%93.62%103.73%113.56%123.54%133.08%140.93%合计100.00%

东方中科同时披露,本次仲裁驳回了公司提出的其他仲裁请求,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存在未达重大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事项,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仲裁、诉讼事项。公司提示,本次终局裁决目前尚未执行,后续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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