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离婚!他被判分前妻约127亿元,创下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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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亿天价离婚案:一个游戏帝国创始人的婚姻解体,为何刷新了韩国司法纪录?

2026年9月9日,韩国首尔家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Smilegate创始人兼首席前瞻性官权赫彬与配偶李某离婚,需向李某分割约2.55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7亿元)的财产。这是韩国对外公开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判决中的最高金额,是此前纪录保持者——SK集团会长崔泰源案9440亿韩元的2.7倍。

一个非上市游戏公司的创始人,为什么离婚要分出去这么多钱?法院又是依据什么,把一个“分别财产制”国家的离婚案判出了这样的天价?

从5000万韩元到7万亿韩元:一段婚姻与一家公司的同步生长

权赫彬与李某在大学时期相识,2001年结婚。2002年,权赫彬以5000万韩元的资本金创立了Smilegate。也就是说,Smilegate从一开始就是这段婚姻的“共同产物”——公司成立时,两人刚结婚一年。

创立初期,李某并非局外人。她持有公司30%的股份,还曾登记为公司代表理事和注册理事,在创业初期有一定程度的参与。Smilegate后来开发出《穿越火线》和《失落的方舟》等知名游戏,其中《穿越火线》自2008年由腾讯引入中国运营,至今每年创造超过1万亿韩元的营收。

但约从2020年起,李某为子女教育定居新加坡,两人开始长期分居。据报道,双方在子女教育、公司社会贡献活动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婚姻破裂的具体事由并未公开。

2022年11月,李某提起离婚与财产分割诉讼,时隔3年零10个月拿到了判决结果。

7万亿的股权,35%的分割:法院怎么算的?

法庭认定权赫彬净资产约为7.3375万亿韩元,其中Smilegate股份价值7.1049万亿韩元,占其净资产的96.8%。换句话说,权赫彬几乎全部身家都压在Smilegate这一家公司上。

法院最终裁定的分割比例是:权赫彬65%,李某35%。权赫彬需向李某转让Smilegate等公司35%的股份(价值约2.49万亿韩元),再以650亿韩元现金补齐差额。

为什么是这个比例?法院给出了两个方向的考量。

一方面,法院认定权赫彬个人的事业能力与经营判断“为公司成长作出了决定性贡献”,因此其分割比例高于李某。另一方面,法院也考虑到了李某在初期持有公司股份并登记为高管、长期承担家务与养育工作,以及婚姻初期李某家族提供了经济支援等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驳回了李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庭认定双方对婚姻破裂负有同等责任,因此不判令任何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权赫彬方面的法律代理人据此表示,这一驳回“可以理解为法庭判断权赫彬不存在归责事由”。

为什么是股份,不是现金?

判决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2.55万亿韩元中,绝大部分以股份形式支付,而非现金。

法院的理由很实际——权赫彬持有Smilegate非上市股票100%,其财产中92.8%为非上市股票,不易变现。如果要求全部以现金支付,权赫彬将被迫出售未上市的Smilegate股份,现实中筹措资金存在困难。而由于权赫彬持有公司100%股份,转让35%后仍保有65%,不存在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这意味着,李某将从“创始人配偶”变成一个持有Smilegate 35%股份的重要股东。虽然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但股权结构的改变本身就是一个重大事件。

韩国“分别财产制”的裂缝:家务和育儿也算贡献

要理解这个判决为什么重要,需要先了解韩国法律的一个基本设定。

韩国《民法典》第830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于婚前所有的固有财产及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取得的财产,为其特有财产”。也就是说,韩国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财产默认归各自所有,不因结婚而自动成为共同财产。

按这个逻辑,权赫彬持有的Smilegate股份是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取得的,应该属于他的“特有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但韩国司法实践在“分别财产制”之上,发展出了一系列例外。法院认定,如果配偶对另一方财产的维持和增值有贡献,因此增值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名义上为一方单独取得,但实际为双方协力取得,也视为共同财产——包括通过家务和育儿所作出的间接贡献。

崔泰源案中,法院认定卢素英长期承担家务、抚育三名子女,并以会长夫人身份参与SK集团对外社交与形象维系,对财产价值的维持与增长做出了实质贡献。在权赫彬案中,法院同样将李某的初期持股、高管经历、家务育儿以及家族经济支援纳入了考量。

这套逻辑的核心是:在韩国,离婚时分割的不仅是“谁挣的钱”,还有“谁支撑了挣钱的人”。

韩国天价离婚案的共同逻辑:股权是核心,控制权是底线

把权赫彬案与崔泰源案放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个清晰的模式。

崔泰源案的核心争议是SK集团的股权——一审法院曾认定这些股权为崔泰源的个人特有财产,仅判令支付665亿韩元;二审法院则认定卢素英对SK股份的维持与增值作出了贡献,将分割金额提高至1.38万亿韩元;最高法院发回重审后,最终确定为9440亿韩元。

权赫彬案中,法院同样在“分别财产制”与“贡献认定”之间寻找平衡。最终的分割比例——35%对65%——既承认了李某的贡献,也确认了权赫彬作为创始人的决定性作用。

两案还有一个共同点:分割方式都尽量避免动摇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崔泰源案最终以现金支付为主,权赫彬案则以股份分割为主,但转让35%后权赫彬仍持有65%,控制权稳固。

这说明,韩国法院在处理财阀和大型企业创始人的离婚案时,正在形成一条清晰的裁判思路:承认配偶的贡献,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但以不破坏企业治理结构为底线。

一个游戏帝国的隐忧

离婚案宣判的同时,Smilegate自身的经营也在承压。

2025年,Smilegate合并销售额为1.4365万亿韩元,同比减少5.6%;营业利润为3598亿韩元,同比下降30.1%;净利润缩减36.1%。公司表示,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失落的方舟》收入减少——该游戏去年销售额约2800亿韩元,同比减少40%。

Smilegate在韩国游戏行业中销售额排名第五、营业利润排名第三,估值约38亿美元,以创始人100%控股的非上市结构著称。这种结构在权赫彬时代保证了绝对的决策效率,但离婚判决后,35%的股份转移到李某手中,公司从“一人独资”变成“创始人控股加前配偶持股”的格局。虽然控制权不变,但未来的股权流动性、潜在的减持压力以及公司治理的透明度,都将面临新的变量。

权赫彬案的一审判决尚未终局。权赫彬方面的法律代理人表示“将在研读判决书后决定是否上诉”,李某方代理人则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但这起案件已经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韩国,即便公司是非上市的、创始人100%控股的、股权高度集中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分割依据。家务、育儿、初期持股、家族支援——这些“看不见的贡献”,在法院的算式中被赋予了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

127亿人民币的数字令人瞠目,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如何在这个数字背后,重新定义了“婚姻中的贡献”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