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项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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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银罚决字〔2026〕73号),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四项重大反洗钱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未健全相应风险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上报可疑交易;违规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并发生交易。针对上述多项叠加违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14.4万元。
同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梁某泉,对公司“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0.76万元。
三晋华尔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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