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企业不良行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4

工程设计是项目质量源头,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旦设计环节违规,会给后续施工、运营埋下安全隐患。

9月14日,海南省三亚市住建局公示一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项目设计,被记入设计质量类不良行为。

一、涉事企业与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涉案工程:“大三亚” 120 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处罚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文号:三住建【2026】1298 号

处罚日期: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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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良行为事实

不良行为类别:设计质量不良行为

违规事实: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本次不良行为扣分值:1 分

公示有效期:2026 年 09 月 10 日至 2028 年 09 月 10 日

三、行业警示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属于工程质量安全底线,设计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是设计单位法定责任。

  1. 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源头责任主体,不能简化设计、规避强制条文,必须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守住工程质量第一道关口;
  2. 设计不良行为会记入信用档案,在两年公示期内,企业参与招投标时将面临信用扣分,直接影响市场投标竞争力;
  3. 各地住建部门持续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设计行为常态化开展信用惩戒,倒逼设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备注:本文依据三亚市住建局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整理,仅作为工程行业警示教育素材,详细处罚内容以官方原始公示文件为准。

企业简介: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设计总院”)成立于 1979 年,前身是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隶属于上海建工集团。从专注于建筑施工技术研究的研究所发展成为以建筑设计为主,集装配式建筑与数字化、既有建筑更新与改造、文化旅游与医疗养老、城市规划与环境艺术、深化设计与设计管理、居住建筑与商业办公、交通枢纽与地下空间、市政基础设施与运维、工程总承包(EPC)、机械/工程/环境检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为一体的国有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设计院。2020年获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成为工程总承包“双资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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