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与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刑案思辩大家谈”第22期研讨活动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以“从刑事一体化角度谈涉黑恶犯罪有效辩护的思路与方法”为主题,聚焦涉黑恶犯罪辩护中的实际问题,围绕刑事一体化视角下的有效辩护主线,从实体定性、证据审查和程序应对三个层面展开深入研讨,议题覆盖非法放贷、财产权益保护、涉黄案件、网络犯罪、舆情敲诈等当前多发的风险领域。活动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永福、陈赛男律师主持,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出席活动并致辞,王志强、安志军、汤建彬、吕岩、张思嘉、徐伟、李明真七位律师先后作主题分享,京都所律师及线上线下众多法律界人士全程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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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张永福律师开场主持

活动伊始,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永福律师介绍了本次活动的主题与议程安排。他指出,本次研讨内容均来自实务案例和办案经验,涵盖阅卷、发问、质证、认罪认罚协商等多个办案环节,力求为参会者提供具体可用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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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辉主任致辞

京都律师事务所朱勇辉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刑事一体化是当前法律服务的重要方向,刑辩律师不仅要关注刑事诉讼法,还应具备民法、行政法等综合法律视角,只有具备综合法律视角,才能更好地展开核心辩护服务。

他指出,随着扫黑除恶从三年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又从线下延伸到线上、从硬暴力转向软暴力,可谓“扫黑无死角”,刑辩律师应当密切关注国家司法动向,思考如何从辩护角度为扫黑除恶贡献力量。他强调,依法办案与政治正确不是对立概念——把案件条分缕析、推动法律正确实施,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正确。

他对京都所青年中坚力量登台分享办案经验表示肯定,认为这展现了京都所的活力与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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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律师主题分享

主题分享环节首先由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志强律师开讲。他以人民法院入库案例为视角,作了题为《以入库案例为视角,浅析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的限缩问题》的分享,并援引最高检发布的最新办案数据,分析本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呈现的新态势与政策变化。

王志强律师提出,新一轮专项斗争存在三重扩张风险:一是软暴力扩张,正常网络差评、投诉举报与舆情敲诈、恶意索赔之间的界限需要个案中精细把握;二是“六霸”标签化,政策语言一旦被贴上即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辩护律师的重要使命就是穷尽法律与智慧“去标签”;三是运动式办案与“打财断血”扩大化,应严格防止合法财产“连坐”式没收和超范围扣押。随后,他结合多起入库案例,从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因果关系、组织形态、犯罪次数、危害结果、未成年人参与、软暴力判断八个维度,系统拆解了“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核心特征的审查方法,提出“单纯逐利不是恶势力、事出有因不是恶势力、临时纠集不是恶势力、持续行为凑数不是恶势力、影响未扩散不是恶势力”的限缩结论。他强调,辩护中应善用“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这一政策表述,防止恶势力认定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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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赛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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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志军律师主题分享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安志军律师,他以亲办案例切入,作了《合作经营中的财产保卫战》主题分享。

安志军律师回顾了历轮扫黑除恶中立法与司法解释逐步完善的过程,指出在专项斗争的政策背景下,定性辩护难度加大,一旦定性失守,合法财产将面临“连坐”式没收,因此财产辩护必须与定性辩护同步,并尽可能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他系统梳理了刑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最高法相关指导性案例确立的裁判规则,特别指出“实际用于支持组织活动的部分”等表述背后的证明责任不应由辩方承担。

围绕实务难点,他将涉企财产辩护概括为“三步走”:证明出资来源合法、切割经营关联、混合财产申请甄别与司法审计;并针对合作股权、固定资产、善意取得、财产混同等情形逐一给出操作路径。他同时提示,财产辩护要打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在审判阶段还应申请出庭,与代理人联动辩论。他表示,依法办案与政治正确并不对立,即便再难,刑辩律师仍应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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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彬律师主题分享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律师结合亲办的贵州非法放贷案,作了《非法放贷犯罪的涉黑恶风险及辩护突破》分享。他剖析了非法放贷类案件易被拔高认定为涉黑涉恶的原因:团体化经营、软暴力催收、多被害人报案、跨地域作业,这些外观特征与恶势力形式要件高度重合,容易形成从重打击的“路径依赖”。

他详细还原了亲办案件两年多的辩护历程:侦查阶段打掉“套路贷”指控和恶势力认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打掉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两项关联罪名,排除涉恶认定,最终以非法经营罪一罪定案;并通过援引高利转贷罪最高刑期的对比,认定放贷金额的《审查意见书》证据资格问题等多角度量刑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的刑期和罚金。

他同时提醒,打击矛头过度指向放贷端催收行为时,可能忽略真正的失信源头——放贷资金被没收、债务反而收不回来,最终受益的可能是欠钱不还者,应守住刑法谦抑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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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岩律师主题分享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吕岩律师从串通投标罪切入,作了《串通投标黑恶指控的证据审查与辩护要点》分享。他结合自身办理的数十起串通投标案件,介绍了该类案件倒查多年、大数据筛查案发、公安阶段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新趋势,并梳理了串通投标升格为黑恶势力的五条路径:施工现场冲突被认定为为暴力软暴力、长期多次围标被认定为有组织违法犯罪、以黑养黑符合经济特征、多罪名交织组合、形成行业垄断。

他提出,辩护应在招投标全流程风险节点图谱基础上,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方面逐一审查、切断升格链条。他还结合办案经历谈到,不仅“摘帽子”难,被害人控告黑恶势力“戴帽子”同样立案困难,刑辩律师应在泛化风险前移的背景下,着重防止当事人被先期贴上黑恶标签,争取“不戴帽”而非事后“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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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嘉律师主题分享

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律师以一起20名被告人(含10名未成年人)的涉黄案件为例,作了《普通共同犯罪与恶势力的界分思考——涉黄类案件中恶势力泛化风险及辩护应对》分享。她分析指出,强迫卖淫、介绍卖淫类犯罪天然具有人多、多次、伴随暴力的特点,与恶势力形式要件高度重合,成为恶势力认定泛化的重灾区。该案中,辩护人通过个案脉络梳理与组织架构可视化审查,论证涉案人员系同学朋友临时聚合、“有事则聚、无事则散”、作案对象特定、未形成区域行业影响,最终促使检察院采纳意见、摘掉恶势力标签,以普通共同犯罪定罪。她总结提出四步辩护方法:事实梳理可视化、法定要件逐项检视、性质实质界分、财产处置依法异议,并强调要守住“按恶势力办人、财产不能按涉黑案追”的风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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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律师主题分享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徐伟律师以一段亲历的催收电话骚扰经历开场,作了《涉网新型黑恶势力可能存在于哪些行业》分享。他提出的问题是:一家有营业执照、按月发薪的正常公司,到了哪个节点会变成黑恶势力?他将涉网黑恶风险行业归纳为四大类八个细分行业:金融领域的助贷、委外催收、代理维权,流量领域的舆情与网络公关、直播与网络交友,消费领域的电商索赔、线上引流线下消费,以及劳务招聘。

他逐类对比正常经营行为与异化形态——如正常助贷与“空放”放贷、正常催收与电话轰炸、正常职业打假与恶意索赔、正常舆情服务与付费删帖——并结合各地典型案例说明定性差异的关键所在,提出组织特征(成立起因与目的)、行为特征(是否纯线上、对内还是对外)、危害性特征(是否构成“重大影响”)三重审查要点,强调被害人数量与涉案金额都不能直接推定黑恶性质。他特别指出,最好的辩护在案发之前:企业做好合规动作与留痕,就是案发后最有力的辩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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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真律师主题分享

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李明真律师,她聚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舆情敲诈类软暴力的认定规则与合规边界”。她梳理了舆情敲诈“制造负面信息—发布要挟—放大压力—索取财物”的完整行为链条,结合最高检2024年惩治新闻敲诈典型案例及近期杭州侦破的全国首起以“护剧”为名实施的舆情敲诈案,明确了行为构造三要件(信息控制、威胁要挟、索财结果)、信息真实性不影响定性、胁迫以心理强制为客观标准、非法占有目的四项判断要素(主动捏造、条件交换、无实质对价、反复实施)等核心规则。

她还厘清了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的区分标准,并从自媒体从业者、公关机构、被害企业、维权主体及代理律师五个角度,提出“条件交换是否存在、协议对价是否真实、权利基础是否成立、手段目的是否相当”的四重合规审查边界,警示“组织性、持续性、行业性”是升格认定的红线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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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思辩大家谈”系列活动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为加强内部交流、提升律师刑事辩护实操能力、增强律所刑事辩护品牌影响力而专门设立的栏目,旨在促进京都总所与分所间、所内与所外同行专家学者间、所内部门间的交流合作。本期活动围绕强奸罪这一传统罪名在实务中的新问题,从醉酒型和暴力型两个维度展开深度研讨,为刑事辩护实务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每期活动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分享和讨论,欢迎大家持续关注、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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