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广西阳朔县益田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管理人的公告
(2026)桂 0304破 1号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广西阳朔县益田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招募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 1
企业基本情况
益田公司成立于 2015年 4月 28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注册登记机关为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西街口益田西街 A207。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0 2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 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的破产团队案件存量不得超过 7件;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需要有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需提供 2个以上已结破产重整成功案例予以证实);
6.申报机构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派出的团队成员不少于 6人,应附有人员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等。本市辖区外的申报机构须派驻团队常驻桂林办公。
0 3
申报方式及材料
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盖有公章扫描件 PDF格式)刻录成光盘,提交到本院指定联系人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依法履职及责任承诺书》;
3.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破产类型数量、涉案债权债务金额、债权人人数、安置- 2 -职工人数、办理时长、办理效果等内容);
4.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人、拟委派破产事务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
5.社会中介机构未办结破产案件的类型、数量及相关情况说明;
6.报名前两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对管理人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
7.拟办理破产重整案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团队常驻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
8.合理的报酬方案;
9.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公示信息、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10.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0 4
报名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9月 30日 18:00止,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的,须在上述时间前寄出,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0 5
选任程序
1.本院将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初审选出不少于5家合格的管理人参加现场评审。
2.现场评审采取现场陈述、询问、评分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 3 -报酬方案等综合评判,按平均分由高到低选出 3名候选管理人。
3.评审委员会以摇号方式从候选管理人中确定 1名正选管理人和 1名备选管理人。经本院指定的管理人,如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由备选管理人接替。
0 6
其他说明事项
1.符合条件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不足三家的,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第 20条的规定指定管理人;
2.中介机构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本竞争选任资格;情节严重的,本院将进一步追究相应责任。
0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国胜
联系电话:0773-383318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 3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617办公室
本院督查部门电话:0773-3832473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附件二:
依法履职及责任承诺书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本单位申请担任广西阳朔县益田步行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如获指定,本单位保证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忠实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同时,本单位及具体履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如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机构名称:
(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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