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四明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涉嫌在辖区贩卖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查分析、视频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泮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

9月1日下午,民警发现泮某驾车驶入一公园停车场准备交易。待其车辆停稳,抓捕时机成熟,守候在周边的警力迅速合围、果断出击,将泮某当场控制。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搜查,当场查获电子烟弹若干,人赃并获。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烟弹中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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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泮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在上家石某处购入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弹后进行分销并从中获利。民警循线深挖、乘胜追击,连夜赶赴慈溪,将上家石某成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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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某与上家石某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泮某、石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根据《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的公告》,替来他明 、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纳入管制。

任何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管制的物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警方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拒绝一时的好奇与侥幸试探,坚决抵制药物滥用和新型毒品侵害,拥抱平安健康的幸福生活。

【来源:余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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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