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傍晚6时许,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中城国际社区,和往常一样,居民在楼下散步、孩子在大人身边玩耍。

突然,一只牛头梗犬挣脱主人管控,毫无征兆地冲向路边一名3岁女童,死死咬住她的头面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四川观察、九派等媒体报道,目击者称这只狗主要攻击的是孩子的头部和面部,并且造成了女童脸部、耳朵以及脖子等多个部位严重的创伤。

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到攻击时,女童的母亲冲上前去保护自己的孩子并因此受到了伤害;小区里的一名垃圾清理工见状后也跑过去驱赶那只狗,但是却遭到了反咬并且被扑倒在地受伤了;而狗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又向一个男孩子扑过去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4到5名,居民进了医院,但是伤得最重的是一个刚满3岁的小朋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只失去控制的野狗,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傍晚时分,把好几个家庭的安全感撕开一道口子。

不是“突然发疯”,而是被人纵容的

事件发生之后,在网络上有人替犬主辩护道:“狗是人类的朋友,养什么样的狗都是个人自由。

”听上去合情合理,但是经不住推敲。

牛头梗属于攻击性很强的烈性犬,在南昌、宁波、广州、深圳等地已经列入城市禁养名单之中,眉山本地也有明确规定禁止饲养。

根据规定,并不应该出现在小区内。

所谓的“自家狗性格温顺”,通常是养犬人最常用的借口——但是狗本身的本性摆在那里,“温顺”也只有在它熟悉的地方才能成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个体温顺是运气,品种的风险则是客观存在的概率,拿运气去冒犯别人的生命安全,输掉后要让一个3岁的孩子来承担后果,这样的账怎么算都是不公平的。

更值得玩味的是细节:据九派快讯披露,犬主当时是有拴绳的,但犬只未佩戴嘴套。

这说明他不是完全不懂规矩,恰恰相反,是懂一点、又心存侥幸——以为拴了绳就万事大吉。

可事实证明,对一条禁养的烈性犬来说,光一根牵引绳,根本不足以控制住它。

刑拘,并不是“赔钱了事”

此次处理所传达出的信息是明确的:并非所有的狗咬人事件都是“民事纠纷,赔偿医药费”。

9月13日,仁寿县公安局普宁派出所确认,案件已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犬主因过失导致烈性犬伤及多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

涉嫌罪名,指向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认为,在这些案件中,饲养人可能会承担三种责任:民事上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动物造成损害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进行侵权赔偿;行政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饲养烈性犬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刑事上根据伤情鉴定以及侦查结果来确定是过失致人重伤还是危害公共安全之类的罪名。

换句话说,犬主赔钱只是开始,能不能进去要看那个3岁的女孩伤情鉴定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现场的照片以及医生的说法,小女孩的脸部神经没有断裂就已经很幸运了,但是疤痕修复的时间大约要两三年左右。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条疤痕要比伤口本身更长久一些。

禁养犬的盲区不应该由路人来承担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

眉山近年来持续推进文明养犬,要求外出系不超过2米的牵引带、人员密集场合戴嘴套、严禁携犬进入医院学校等场所。

数据显示,2025年眉山全市登记犬只达54.41万只,已实现登记造册全覆盖。

登记做了,可现实中遛狗不牵绳、犬只便溺无人清理仍时有发生,禁养犬种在日常监管里也存在盲区。

荔枝新闻对江苏动物学理事周威进行采访时也提到,目前我国烈性犬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认定标准,建议尽早制定出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对烈性犬养殖与销售环节的管理。

一个品种在这座城市被禁止而在另一座城市却可以放任不管,这样的情况就会导致执行起来容易出现漏洞。

事件发生之后,仁寿县中城国际社区所在的普宁街道已经开展了摸排工作,并且要求“哪家有养狗的都要到社区去登记”,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在推进住户养犬情况的排查。

写在最后想说,小区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场所,老人散步、孩子奔跑,再普通不过了。

一只失去控制的烈性狗,不仅打破了傍晚时分的宁静,也给千家万户出门前带来了一丝不安。

养犬虽属个人自由范畴,但是公共安全永远是最高的原则。

牵绳、戴嘴套、不饲养禁养犬种——每一项规定所涉及的就是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养犬人只考虑自己方便而忽略公共安全的话,那么最终受害的是无辜的行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真正文明的城市应当让每个孩子都可以在小区里自由奔跑,而不是让居民出门的时候提心吊胆。

#眉山狗咬人#仁寿烈性犬伤人#禁养犬盲区#文明养犬#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