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界网

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工程建设项目清算,按流程应当在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通俗来说,就是工程竣工后的款项结算。巫山县有一个道路建设项目,立项后一直没有开工建设,然而在当地交通部门的文件中,这个项目却已经完成了清算,并支付了清算资金。如此违背程序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

巫山县福田镇凉水村5组位于大山深处,村民出行主要依赖这条3.3公里的石子路。多年来,大家一直有个愿望,就是能够尽快改造、硬化这条道路。

2025年,村民曹仁军偶然得知,当地交通部门已经有了计划,要对这条3.3公里的道路进行改建,于是他赶紧到福田镇政府询问情况。听到曹仁军的说法,镇里的分管领导有些意外。

经过多方询问,大家最后才搞清楚,其实早在2023年,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就下达了凉水村这条道路的改建计划。

不仅下达了建设任务,2023年5月,县交通运输委就向城发集团拨付了预付款66万元。按照要求,预付款到位后,工程就应当尽快启动,并在当年完成,其完成情况还将纳入年度考核。然而实际上,整个道路改建计划,不仅属地政府当时被蒙在鼓里不知情,巫山县城发集团也没有实际动工。

预付款66万元,2023年5月就已经到位,但过了大半年,设计才开始进行。而设计之后,工程建设仍旧看不到动静。

有督促,没效果。不仅如此,2024年6月,县交通运输委又继续向城发集团拨付了两笔资金,一笔9.9万元,另一笔38.5万元。而这38.5万元,恰恰就是清算资金,按流程应当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才支付。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是项目的主管部门,也是建设资金的管理方,把这个问题推给城发集团,显然说不过去。

66万元第一笔资金,9.9万元第二笔资金,再加上第三笔清算资金38.5万元,三笔相加共计114.4万元。

从第一笔资金拨付到现在,三年时间过去了,这3.3公里的道路,依旧还是老样子。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项目财政资金未按预算要求执行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予以调减或收回。而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没人来执行。

资金拨付“跑步前进”,现场却是一片死寂,如此大的反差,显得那么刺眼,这既不合程序,更触碰了财政资金管理的红线。民生工程的初衷是惠及地方发展,如今项目悬置,受损的不仅是当地村民的利益,更有政府的公信力。感谢收看《今日关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