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坚决打击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维护市容秩序、市场经营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市容秩序领域:盘踞商圈、农贸市场、夜市、背街小巷,充当“市霸”“街霸”,强占摊位、收取保护费、控制流动摊贩,强买强卖、欺压商户、长期组织人员占道经营,扰乱市容管理秩序的黑恶线索。
2.违法建设领域:组织煽动他人私搭乱建,以暴力、威胁、聚众滋扰等方式阻碍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为违建充当幕后保护伞的线索。
3.渣土、垃圾清运领域:通过暴力、威胁、围堵等方式垄断辖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强揽清运工程、恶意抬高运价、强行指定消纳场地,收取“保护费”“过路费”;非法倾倒渣土、垃圾,纠集人员对抗执法检查的涉黑涉恶线索。
4.阻碍执法领域: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纠集人员辱骂、围堵、殴打执法人员,毁坏执法装备;借助网络捏造事实、炒作舆情实施软暴力、舆情敲诈的违法线索。
5.公职人员“保护伞”线索:城市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收受好处,为违法主体站台撑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
6.城市管理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顽疾乱象线索。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经营主体积极提供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举报电话:0474-320284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举报邮箱:fzscsglj@163.com
3.来访地址:丰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09办公室。
三、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写明事件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经过。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3.不属于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请向对应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丰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14日
来源:丰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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