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品牌建设,充分发挥青年集体在各领域岗位建功、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团中央相关工作部署,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正式开展,乐山各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可开展创建备案。一起来了解创建重点、申报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

创建总体要求

各地要夯实青年文明号创建基层基础,扩大创建覆盖面,广泛动员符合条件青年集体完成创建备案。

创建覆盖政治引领、经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绿色发展、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安全发展、卫国戍边、对外合作11个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建集体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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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哪些集体可以参与创建?

创建对象

以青年为主体,承担一线工作任务、人员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包含班组、车间、站点、门店、部门、团队等;规模较小、内设机构无法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基本创建条件

1. 号长要求:原则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

2. 人员规模:集体人数一般为30—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5人;

3. 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50%以上;

4. 国籍要求:中国国籍人员占比80%以上,号长、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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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创建工作怎么做?三大工作重点请收好

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结合岗位实际,常态化开展思想引领、公益服务、政策宣传、技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体验、创先争优、网络文明倡导等各类主题活动。

鼓励联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开展校外实践,总结输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带动本行业高质量发展。

严守创建规范,打造有形化工作载体

创建集体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作用,强化全体成员在创建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适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

强化管理质量,搭建青年建功平台

各主管单位要做好创建集体跟踪、联系指导与服务管理。通过组织创新攻关、岗位练兵、骨干培训等活动,为青年搭建建功立业、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示范效应,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文明创建。

四

备案报送重要提醒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

2.报送材料:《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

3.报送邮箱:qingfabu2431144@163.com(团市委发展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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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附件

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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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是青年岗位建功的响亮品牌,是青年集体展现担当的重要舞台。欢迎全市各青年集体积极参与创建,立足本职岗位岗位,凝聚青年力量,持续擦亮青年文明号金色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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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部室:发展联络部

编 辑:刘安友、刘天睿

一审一校:李蒙希 、曾椿竣、王溪贝

二审二校:宋晓丹、徐卓瑜

三审三校:唐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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