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就水蛇(Enhydris 水蛇属物种)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的物种属性分类问题,以及其在食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提出咨询,恳请给予权威解释与指导。 自2020年《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施行以来,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已确立。 实际执行过程中,水蛇的物种属性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基层执法部门及经营者在适用法律时无所适从。水蛇的生物学分类与管理归属在实践中存在明显分歧: 1. 从生物学角度看:蛇类一般被认为是陆生脊椎动物(海蛇除外),水蛇仅因其栖息环境多处于水中而得名。2. 从地方实践看:各地认定标准不一。3. 从国家层面看:《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在"蛇目"项下特别注明"水蛇、瘰鳞蛇除外",似乎暗示水蛇不纳入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评估体系。请问: 国家层面是否已对水蛇的物种管理属性作出统一界定?水蛇应归林业草原部门按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还是归农业农村部门按水生动物管理?两部门之间是否有明确的管辖分工意见或联合认定标准? (一)水蛇是否属于禁止食用范围?适用哪些具体法律法规? 《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2023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亦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请问: 1. 水蛇(包括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是否属于全面禁食范围? 2. 如属于禁食范围,其法律依据是《决定》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的规定,还是其他法律依据? 3.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若水蛇被认定为水生动物,其食用管理是否适用《渔业法》而非《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禁食条款? (二)鉴于水蛇的分类问题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管辖、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恳请: 1. 明确水蛇的国家层面管理属性(陆生或水生); 2. 明确水蛇食用的法律适用,即是否禁食、依据何种法律法规禁食; 3. 如两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请说明协调机制或联合认定程序。

答:

感谢您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水蛇不属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其价值评估未纳入我局公布的《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

2026-09-10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