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重塑国际竞争格局,如何防止技术变革加剧全球不平等格局,已成为全人类必须回应的重大课题。2026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弥合数智鸿沟”“避免在人工智能领域造成新的历史不公”,这为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遵循。
以发展为基石的普惠内涵
从万隆会议倡导亚非团结,到七十七国集团推动集体行动,再到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立发展权,自主发展始终是全球南方的共同关切。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全球南方发展内涵不断丰富深化,体现为“平等接入”“自主发展”与“共商共治”三个维度。
“平等接入”保障机会公平。人工智能正在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算力、数据与模型等资源可及程度,日益影响到各国参与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会。平等接入的要义,就是要坚持开放、包容、非歧视,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创造公平发展条件,支持全球南方根据自身国情、资源禀赋与现实需求获取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人工智能应用门槛,弥合“数智鸿沟”,使更多国家能够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发展红利。
“自主发展”增强内生能力。发展机会转化为发展成果,有赖于形成与本国发展阶段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能力基础。全球南方人工智能发展既需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也需要不断增强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同本国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度融合,逐步形成符合自身要求的创新体系和应用生态。以能力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方能增强国家发展的自主性、持续性,更好把握智能化转型带来的历史机遇。
“共商共治”促进规则公正。坚持主权平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就是要支持全球南方更加充分参与人工智能治理议程、规则制定与机制建设。增强全球治理的代表性和包容性,使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利益诉求、治理经验和实践智慧得到充分体现。在联合国框架下加强对话协商、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使各国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平等参与、共享成果,共同推动构建普惠包容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人工智能普惠的多维价值
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实质上是维护全球南方平等分享技术进步、依靠科技谋求发展的基本权利,使人工智能真正成为造福各国人民、助力共同发展的国际公共产品。
“科技惠民”彰显以人为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最终要落实到增进人民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需求集中于公共服务领域。人工智能普惠要求推动前沿智能技术走出实验室与高端市场,进入广大南方国家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病虫害识别”“辅助医疗”“气象预警”等人工智能场景的广泛普及应用,可有效提升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使技术红利变得更加“有温度”“可感知”“可触及”,不断丰富科技惠民所呈现的实践样态。
“赋能转型”拓展国家发展空间。人工智能是人类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为全球南方现代化转型提供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改造与提升传统产业动能,为各国探索从本国国情出发的现代化道路提供有力支撑。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支持不同国家因地制宜地发挥智能产业优势,有助于拓展全球南方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使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现代化实践。
“包容创新”促进文明共生共荣。人工智能日益成为全球范围不同语言、文化和知识体系传播传承的重要工具。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发展,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促进各国语言文化、知识资源在数字空间上的平等呈现,使技术发展更好适应各国历史文化传统与社会实际。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与包容,推动技术创新与文明传承的相互促进,有助于丰富智能时代人类文明表达。从“各美其美”走向“美美与共”,在交流互鉴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
内外协同的法治保障路径
推动全球南方人工智能普惠发展,应当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使全球南方发展权利获得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以制度供给筑牢普惠发展根基。良好法治环境既是规范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释放技术创新活力的重要条件。面对人工智能新型法律关系,应当根据技术发展规律和应用场景完善立法规范。深化“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在“医疗”“教育”“农业”等民生领域,注重提高制度供给与实践需求适配度,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评估与备案管理制度。坚持分类分级、因地制宜,推动“法律规则”“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相互衔接,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以规则衔接完善跨境合作机制。人工智能国际合作贯穿数据流动、开源利用、技术许可等多个环节,不同法域之间的规则差异直接关系到跨境合作顺利与否。尊重各国国家主权,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国家间规则的兼容性和衔接性。通过“政府间协定”“行业规范制定”“项目合同约定”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权责清晰、风险可控的跨境合作关系。以规则对接增强制度互信,为技术、知识、人才等创新要素的跨境有序流动创造良好条件。
以多边协商完善全球治理秩序。人工智能具有广泛的全球性影响,应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充分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平台,将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通过扩大治理规则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推动将全球南方发展诉求落实为制度化安排,不断提升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中国是“全球南方”重要成员,从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发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到推动各国签署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协定,中国正在形成理念倡导、务实行动与机制建设相互衔接的实践格局。面向未来,应继续坚持人工智能向上向善,以中国法治实践为引领,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主任)
原标题:《推进全球南方人工智能普惠发展:内涵、逻辑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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