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称自己在广东一家餐厅用餐时遭“反向抹零”,原本150.6元的账单最终支付151元,发布者表示,支付小票下方写有“结账金额四舍五入到元,请知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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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据潇湘晨报报道,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此事正在处理中。

同日,该网友再次发帖,称自己拒绝商家退还的0.4元,不要求退款赔偿,认可商家可以提供优惠折扣,但主张相关规则应提前向消费者说明,不能未告知直接进行进位扣费……

对此,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廖振宇律师认为,餐饮店即便在账单上有说明,该行为依然涉嫌违法。“反向抹零”实质上构成了变相加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此外,账单上的单方说明属于格式条款,不能作为商家擅自加价、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合法依据。

来源 | 潇湘晨报、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