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济观察网 9月14日,艺人王一博刚官宣代言的扬子江药业旗下蓝芩喉糖引发网络广泛争议,多款宣传表述被网友质疑涉嫌虚假宣传,相关讨论在各大网络平台快速扩散,大量消费者针对产品的配料属性、宣传逻辑等核心问题提出疑问,事件的传播范围持续扩大,引发公众对普通食品宣传边界的普遍关注。

本次事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大核心问题,其一,蓝芩喉糖配料中包含胖大海、甘草、金银花等草本成分,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普通糖果添加此类带有药材属性的原料,是否涉嫌违规添药,违反普通食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其二,产品的完整配料表中并无任何蓝芩相关原料,但产品外包装却显著标注“蓝芩开创者”字样,不少消费者认为该品牌表述刻意引导认知,是否构成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成为本次争议中最受关注的核心矛盾点。

针对网络上集中出现的各类质疑声音,14日晚,蓝芩品牌正式发布官方声明,明确表示产品配料、产品质量、品牌宣传用语等所有相关环节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情形。不过,有受访律师针对事件细节作出专业解读,明确指出产品本身不含蓝芩相关原料,却在包装显著位置标注“蓝芩开创者”相关表述,大概率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相关宣传内容已经触碰了合法广告宣传的边界。

目前市场上在售的蓝芩喉糖产品,包装正面的最显著位置直接标注“蓝芩喉糖”字样,在字样旁还配有“蓝芩开创者 品牌始于2000”的宣传语,相关文字在包装设计中占据了较大视觉比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可以第一时间看到相关内容。而在产品外包装的背面,明确标注了该产品的产品类型为其他型硬质糖果,属于普通食品范畴,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产品附带的正式配料表清晰显示,这款蓝芩喉糖的配料包含异麦芽酮糖醇、麦芽糖醇、青梅浓缩浆、胖大海粉、甘草粉、罗汉果粉、金银花粉等成分,从头到尾的配料罗列中,没有任何与蓝芩相关的原料出现,这一细节也成为网友质疑宣传合理性的直接事实依据。

针对网友集中提出的配料合规性疑问,品牌方在官方声明中作出了详细解释,明确说明蓝芩喉糖属于普通食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胖大海、甘草、金银花、桔梗等成分,全部都列入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完全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规添加的情形。品牌方同时指出,网络上部分针对配料合规性的质疑言论属于断章取义,刻意制造产品违规的假象,相关表述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问题,品牌方也在声明中给出明确回应,称这款蓝芩喉糖在整个生产流程中,都严格执行硬质糖果对应的国家标准,所有生产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2026年9月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该产品的抽检结果为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网络上流传的“产品不合格、多地市监局作出处罚”的相关说法,全部都是凭空捏造的虚假信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

针对本次争议中最受关注的宣传用语问题,品牌方也给出了完整的解释,称“蓝芩开创者 品牌始于2000”的相关表述,是对品牌发展历史的定位性描述,“蓝芩”是扬子江药业集团持有的合法注册商标,并不是用来指代产品的原料成分。品牌方同时特别强调,作为普通食品的蓝芩喉糖,和市场上已有的药品蓝芩口服液,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品类,二者在产品属性、生产标准、监管要求上都存在明显区别,呼吁公众不要刻意将两个不同品类的产品进行混淆。

公益律师赵良善针对本次事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了系统性解读,他首先明确表示,蓝芩喉糖添加胖大海等相关原料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规定,普通食品禁止添加药品,但同时允许添加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内的物质,蓝芩喉糖所使用的相关草本成分,全部都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合法目录范围内,相关添加行为完全合规,不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针对无蓝芩原料却标注“蓝芩开创者”的核心争议点,赵良善进一步作出解读,他认为该宣传行为大概率构成广告法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他解释称,相关法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广告宣传的内容如果和产品的实际成分不相符,并且相关表述足以让普通消费者对产品的原料构成、品牌渊源、实际功效产生错误的认知,就已经属于虚假或者误导性广告。即便是客观的品牌历史宣传,也必须保证内容完全真实,不能将宣传内容和产品的实际成分、产品药效进行不当关联,如果刻意借用已经拥有较高知名度的药品名称造势,利用文字表述的模糊性进行混淆,让普通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中含有蓝芩成分,甚至具备蓝芩相关的药效,就已经突破了合法宣传的边界,属于明确的违规营销行为。

针对本次事件中公众普遍关心的代言人王一博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问题,赵良善也结合现有法律条文作出了清晰解读,他表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明星代言普通食品,不会仅仅因为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就必然要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艺人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法定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涉案广告已经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虚假广告,第二个条件是代言人在参与代言活动的过程中,明知或者应知相关广告内容属于虚假宣传,仍然参与了广告的拍摄和产品的推荐活动,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代言人才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直接要求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已经购买了相关产品的消费者,赵良善也明确了合法的维权路径,消费者如果因为受到误导宣传的影响购买了这款产品,可以通过四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第一种方式是直接和产品的销售商家进行协商,就相关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第二种方式是通过12315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监管部门介入处理相关消费纠纷,第三种方式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进行调解,借助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力量化解矛盾,第四种方式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后续监管部门经过正式查实,确认品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已经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就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主张退货退款,同时要求商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如果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就直接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

蓝芩品牌方在声明中同时表示,目前已经对网络上出现的全部不实博文、完整传播链路、涉事账号完成了截图、录屏、电子存证等全部固定证据的工作,并且已经正式启动了证据的公证保全流程,同时品牌方已经正式向相关平台的运营方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平台尽快删除全部造谣诋毁的相关内容,品牌方明确表态,绝不纵容网络上出现的恶意带节奏、批量搬运扩散谣言的传播行为,针对本次发生的造谣诋毁事件,品牌方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于此类恶意侵扰品牌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将坚决通过所有合法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作者 现代广告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