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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王心怡

编:许辉

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斯迪)拟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100万股,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7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且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1亿元,用于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能扩建及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194亿元、2.633亿元和3.167亿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变动主要受当期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现金分红等影响所致。

艾斯迪实控人控制四成表决权,上会环节暂缓至今;营收净利润增幅双降,上半年预计净利润下滑,毛利率下滑且低于同行均值;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高企,艾斯迪芜湖曾受处罚。

实控人控制四成表决权,上会环节暂缓至今

艾斯迪成立于2017年8月1日,并于2022年2月8日完成股改;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鸿星直接持有艾斯迪32.3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丁正东直接持有艾斯迪8.66%股份,同时作为天津鸿星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天津鸿星间接控制公司32.35%的股份表决权,因此丁正东合计控制公司41.01%的股份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正东先生,1967年7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67年生,年纪已是59岁,临近退休。

权衡财经iqhcj注意到,历史沿革中丁正东、杨远宗、孙一丁等股东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丁正东曾向竺稼等人借款用于设立贺州鸿时及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杨远宗目前为天津鸿星第一大出资份额持有人,历史上曾担任天津鸿星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丝路持有艾斯迪4.96%股份,保荐人(浙商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浙江丝路19.90%股份。

2023年初,艾斯迪存在1笔协助其外协供应商天津华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资金周转的行为,相关资金往来总额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截至2026年9月12日,艾斯迪上市的最新动态为,原定于2026年8月6日上午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73次审议会议暂缓审议。审议意见涉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历史沿革及后续增资、老股转让过程中,新老股东关联关系的认定是否准确、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有无股权代持等情形。与主要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体外资金循环情形。以及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内控流程是否健全。

营收净利润增幅双降,上半年预计净利润下滑,毛利率下滑且低于同行均值

艾斯迪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领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的电驱系统、电控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热管理系统、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等关键铝合金精密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非道路用车及其他行业。2023年-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668亿元、7.393亿元和8.27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355.6万元、5540.08万元和6385.92万元。营收增幅分别为30.43%和11.94%,净利润增幅分别为27.19%和15.27%,报告期营收净利润增幅出现双双下降的趋势。

公司预计2026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4.109亿元至4.541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8.35%至19.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702.27万元至2,986.72万元,同比降幅约为1.97%至11.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526.54万元至2,792.5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4.67%至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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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艾斯迪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521亿元、2.542亿元和2.50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36%、34.92%和30.84%,呈下降趋势。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集中于欧洲和北美等地区,其中对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67亿元、1.672亿元和1.6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88%、22.62%和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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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来,艾斯迪销往美国的大部分产品被美方加征25%关税,但加征的关税成本主要通过客户承担或补偿方式消化。同时,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呈现显著的“去全球化”趋势,政策不确定性加剧。如美国关税政策几经变更,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国对公司产品征收关税主要有基础关税+232条款关税(25%)。

报告期内,艾斯迪铝合金零部件产品平均单价受订单结构变化影响,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24年同比2023年降幅为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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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艾斯迪传统燃油车产品的收入分别为3.247亿元、3.662亿元和3.63亿元,但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44%、50.31%和45.21%,呈逐期下降的趋势;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295亿元、2.532亿元和3.394亿元,占比分别为23.31%、34.78%和42.28%,呈持续快速上升态势;公司非道路用车及其他类产品的收入分别为8,405.44万元、9,125.42万元和1.004亿元,呈上升趋势,但占比分别为15.13%、12.54%和12.51%,呈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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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艾斯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来源于境内市场的收入比重持续上升。然而,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整体零部件产品售价承压。受重点新项目竞争性比价及量产产品客户议价要求的影响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呈现一定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1.77%、18.97%和17.47%,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1.83%、20.44%和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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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下游汽车行业竞争程度不断加剧,部分新能源造车新势力企业陆续经历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等风险,新能源汽车市场淘汰节奏加快。2023年以来,在新能源补贴退坡背景下,大量车企宣布降价并且降价潮蔓延至传统燃油车企,下游市场竞争加剧也将使得整车厂商对上游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更严格的年降要求。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艾斯迪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占当期原材料(含外协加工)采购总额的72.56%、75.39%和77.74%,占比较高。其中,对第一大供应商立中集团的采购占比分别为64.98%、58.39%和41.07%,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但公司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严重依赖的情形。

其中,对比2024年和2025年,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立中集团采购金额由2024年的2.282亿元下降至1.847亿元,对顺博铝合金采购金额由1,746.88万元增长至7,429.09万元、对安徽鸿劲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由1,875.01万元增长至5,054.87万元。虽然国内铝合金材料供应商众多,但基于产品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等经营考虑,导致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为集中。

其中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为艾斯迪报告期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公开环保资料显示,其2018年、2020年和2023年连续受到环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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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艾斯迪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91%、78.56%

和78.10%,第一大客户长城汽车的收入占比达到35.64%、35.73%和41.29%;在动力系统产品的主要客户中,长城汽车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1.702亿元、2.377亿元和2.81亿元,始终为公司该类型产品的第一大客户。

比亚迪自2024年起进入动力系统产品主要客户名单,2024年销售金额达9,113.72万元,2025年度缩减至5,739.08万元,2025年对比亚迪收入较2024年减少约24%,但仍为动力系统产品的第二大客户;北汽动力作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报告期内动力系统业务合作稳步推进,各期销售额分别为781.84万元、2,075.24万元和5,388.27万元,呈快速增长态势。

在排放系统产品主要客户中,博格华纳为公司该领域的独家核心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1.224亿元、9,726.99万元和9,082.55万元,销售金额稍有下降,主要受博格华纳下游整车厂客户车型调整影响。在三电系统产品的主要客户中,公司在原有客户博格华纳和精进电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长城汽车和比亚迪在该领域的业务合作。

应收账款和存货高企,艾斯迪芜湖曾受处罚

报告期各期末,艾斯迪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26亿元、2.721亿元和2.382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69%、36.81%和28.78%,其中2024年末占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下半年收入较高;公司主要客户之一比亚迪使用“迪链”支付,公司将迪链在应收账款中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100.00万元、9,995.48万元和9,918.63万元,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构成。

报告期内,艾斯迪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76.91万元、506.24万元和379.91万元,主要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和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737.74万元,主要为产成品;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5,157.38万元,主要为待摊销结转的模具、夹具等定制化工装。

2023年9月25日,艾斯迪芜湖收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环罚〔2023〕121号),系艾斯迪芜湖在未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且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建设完成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陆续将2台浇铸机投入生产使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艾斯迪芜湖处以罚款20万元,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欧传利处以罚款5万元。此外2020年3月,环保部门对亚新科(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浇铸熔化精炼工段产生的烟气未有效收集,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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