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林女士进了个公共卫生间。她刚蹲下没多久,低头一看,隔板缝里伸进来一部手机,镜头正对着她。她当场喊了一嗓子,对方缩回手,跑了。林女士报警。凌晨两点多,警方抓到两名嫌疑人。手机里藏着上百条偷拍视频,还有境外网站记录和小额转账。这案子还在查。
大晚上的上个厕所也能遇上这种糟心事,搁谁谁不炸毛?
林女士那天晚上就是正常的出门办事,路过一处公共卫生间,想着进去方便一下再走。她进去的时候厕所里没啥人,安安静静的,她也没多想,找了个隔间就进去了。
谁知道刚蹲下没两分钟,她随意往下一低头,就瞅见隔板底下的缝隙里伸出来个手机,摄像头正对着她的方向。
那一瞬间她脑子嗡的一声,这tm是遇上偷拍的了。
她几乎是本能地喊了一声,谁在那儿!干啥呢!
隔板外头立马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她赶紧提上裤子冲出去看,只瞧见一个背影急匆匆地往厕所外面走。那步伐不慌不忙的,看起来压根儿不像被撞破好事的模样。
林女士追出去想拦住对方,可那人拐了个弯就不见了。她站在厕所门口,手都还在抖,这地方平时人来人往的,谁能想到会有人在这儿干这种龌龊事儿?
她缓了缓神,掏出手机就报了警。电话那头接警的民警问她人在哪儿,她说在XX路公共卫生间门口,对方刚跑没影了。民警说你别走远,我们马上派人过来。
林女士就在那儿等着,大概一刻钟不到,两个民警开着巡逻车就到了。他们先做了个笔录,又问了一下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然后就分头在附近搜了一圈。
可那人早跑没影了,哪还能找着?
林女士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算了,毕竟人在眼皮子底下溜了,能拿人家咋办?她跟民警道了声谢,就打算先回去了。
民警却说这事儿不能这么简单完事儿了,说这种公厕偷拍的案子最近周边派出所接到好几起了,都发生在这一片区域,可能不是一个人干的。他们会调周边的监控查一查。
这一查就查到了凌晨两点多。
民警通过调取公厕附近的天网监控,比对了几个人影,最后锁定了两个男的。这俩人在案发前后都在公厕附近转悠过,一个进去一个在外头望风,分工清楚得很。
民警连夜出动,直接把俩人从住处堵了个正着。
带回去一审,俩人对当晚的事儿倒也承认得痛快,说就是一时兴起想拍个刺激的。可民警觉得不对劲儿,这俩人的作案手法这么熟练,一看就不是头一回干这事儿。
果不其然,民警在检查两人手机的时候,发现了猫腻。
这俩人的手机都不太对劲。正常的手机打开就是主界面,可这俩人的手机里有个隐藏得极深的私密系统,跟手机主系统完全隔离,打开方式还设了好几层验证。
民警费了好大劲儿才打开这个私密系统,一进去就被里头的内容惊呆了。
私密系统里头的界面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应用软件,就装了仨东西:一个加密相册,一个聊天软件,还有一堆境外网站的浏览记录。那些网站,不是色情的,就是赌博的,反正没一个正经的。
加密相册打开以后,那可了不得了。里头存档了上百条视频,全是偷拍的。有在公共厕所里拍的,有在KTV包间拍的,有在健身房更衣室拍的,还有隔着窗户偷拍居民楼阳台的。
从画面上看,这些视频不是一天两天能攒下来的。拍摄时间跨度少说也有大半年,场景遍布广州市区好几个不同的地方。
除了视频,民警还在私密系统里发现了大量小额转账记录。金额不大,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可架不住次数多啊,零零散散加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
这转账记录是什么意思?民警心里大概有了数,感情这俩人不光是偷拍自己看,还往外卖视频赚钱?
面对民警的询问,俩人一开始还在那儿狡辩,说视频就是自己拍着玩的,转账是朋友之间借钱还钱。
可那转账记录里头的备注信息写得太清楚了,什么八号作品,什么新货上架,这不是卖视频是啥?
证据摆在那,俩人也就不装了,交代了实情。
原来这俩人干这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直靠着偷拍女性隐私视频往外卖来赚外快。他们加了好几个售卖偷拍视频的群,有需要的人下单,他们就去拍,拍完了发出去换钱。
分工也明确得很,一个负责进公厕偷拍,一个负责在外头望风。要是一看有人过来,望风的人就咳嗽一声提醒里头的人收手。
干这行的都知道,那些私密视频的买家多半是有些特殊癖好的人,为了这口饭他们也不挑地方。公共厕所、商场试衣间、KTV包间,哪儿有机会就往哪儿钻。
他们还研究出了一套反侦察的办法,手机里设个私密系统就是其中之一。就算手机被警察扣了,打不开这个私密系统,那些视频和转账记录就不容易被发现。
这算计倒是挺周密的,可惜这回撞上了较真的林女士,又碰上了一批较真的民警。
更可气的事,还在后头呢。
当晚上林女士报警之后,现场其实聚集了不少人帮忙找人。可这些人里头有个男的格外热心,一边帮着到处找偷拍的人,一边眼睛还在往公厕那边瞟。
没错,这个所谓的热心人就是那个偷拍的嫌疑人。他装成路过的群众,混在人群里头帮忙找人,其实就是借着这个机会看看还有没有落单的女性进厕所,好再捞一把。
就这么着,在警察来了之后、他被抓之前的那段时间里,他居然在同一间公厕里接连偷拍了三个女的,每隔十来分钟就换一个人下手。
这事要不是被抓了之后查出来,谁能想到?嚣张到这地步,简直是拿法律当摆设。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初步查实的情况是,俩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偷拍他人隐私,再加上可能存在的售卖传播视频的行为,这账可就不是治安拘留那么简单了。
好好想想这事儿,真让人觉得后怕。你去公厕上个厕所的功夫,可能就有人蹲在隔壁隔间里拿着手机对准了你。你毫无防备,可人家已经把你这辈子的心理阴影都拍下来了。
那些偷拍的人到底图个啥?就为了卖几个钱?这种钱挣着不扎手吗?
现在的人出门在外,上厕所都得先掏出手机照一圈,看看隔板底下有没有缝隙,水箱上有没有藏摄像头。这算什么事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写得很明白: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
这条规定意味着啥?就是说你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你是在自己家里还是在公共厕所,谁也不能偷看你、偷拍你。哪怕人家拍完了不往外传,就自己存在手机里看,那也是侵权。
林女士这事儿里,那俩男的在公厕偷拍人家,手机里存了上百条视频,这些行为已经实实在在侵犯了那些被拍女性的隐私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他们删除视频、赔礼道歉,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除了民事上的赔偿,这俩人还跑不掉治安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要被处以拘留和罚款。
可这案子的恶劣之处在于,手机里那些转账记录说明他们很可能是在卖视频。如果查实了存在售卖、传播偷拍视频的行为,那就不只是治安问题了,还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尤其让人不能忍的是,这俩人在被揭穿之后、警察来之前的那段时间里还不收手,顶风作案继续偷拍。这种主观恶意极强的行为,法律上就该从严处理。
说到底,偷拍这事儿屡禁不止,跟需求端也有关系。有人买才有人拍,那些花钱买这些视频的人,跟拍的人一样恶心。要是没人看这些玩意儿,谁还费劲去偷拍?
这案子给我们普通人也提了个醒,公厕、更衣室、试衣间这些地方,进去之前多个心眼儿。低头看看隔板底下有没有缝隙,抬头看看天花板有没有不对劲儿的小孔,角落里有没有不该出现的反光。
万一真遇上了偷拍的,别慌,先大声喝止引起其他人注意,然后立刻报警。千万别觉得丢人就不声张,这事儿丢人的是偷拍的人,不是被偷拍的人。
你平时上厕所会先检查一下有没有摄像头吗?要是撞见有人偷拍你,敢不敢当场喊出来?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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