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是清代官方敕修的大型汉字字书,也是我国古代字书的集大成之作。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康熙帝下诏开馆修纂,敕令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张玉书、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陈廷敬为总阅官,统筹全书编纂事宜,遴选二十八名翰林学者共同编撰。全书编纂历时六年,张玉书、陈廷敬两位总阅官先后病逝,几经人员更迭,最终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定稿颁行。

该书参校明代字书《字汇》《正字通》,严格考辨字形、字音、字义。全书以十二地支划分为十二集,设立二百一十四个部首分类,共计收录四万七千零四十三字,列出《广韵》《集韵》《韵会》《唐韵》等韵书的音切,并注有“反切”“直音”两种注音,援引《尚书》《孟子》《庄子》《荀子》《史记》《左传》等各类典籍佐证字义,书中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另外附有《字母切韵要法》和《等韵切音指南》,体例缜密、考据翔实。

《康熙字典》成书后,礼部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四月初三日,奏请全面推行颁书事宜,获康熙帝钦准。清廷参照《朱子大全》《周易折中》的官方颁书旧例,一方面按照官员品级层级,向满汉大学士、九卿、詹事、翰林、科道及太常寺、鸿胪寺、国子监等中央衙门三百八十四名官员逐一颁赐;另一方面核定各省定额,每省统一颁赐四部典籍,同时放宽政令,允许民间自行翻刻流传。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三月二十六日,山东巡抚承接翰林院、礼部移送的咨文,依规领取本省定额四部《康熙字典》,随即交由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具体经办。同年四月初二日,布政使司移文衍圣公府,专项知会典籍颁赐事宜,并依规转行衍圣公府所辖五经博士等先贤后裔一体遵行。《典崇师表——康熙幸鲁特展》展出的康熙五十七年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的咨文,详细记录了《康熙字典》的颁赐始末。

清代前中期,朝廷敕修群书,编纂刊刻了大批大型官修典籍,并颁赐给各级官员。据孔府档案的记录,衍圣公府除获赐《康熙字典》外,还先后承蒙朝廷颁赐《平定朔漠方略》《全唐诗》《律历渊源》《渊鉴类函》《佩文韵府》《古今图书集成》及《乾隆御定石经初拓本》等诸多敕修典籍。这些典籍的颁赐,延续了历代王朝崇儒稽古、优渥圣裔、隆重阙里文脉的千年传统,亦是阙里孔庙奎文阁珍贵官修藏书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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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清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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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七年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关于朝廷颁赐《康熙字典》咨文衍圣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