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开展需要,许多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等,都会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置相应的“所”,如派出所、司法所、税务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在刚才介绍到的这些职能所中,“税务所”似乎是数量最少、分布最散的,甚至有许多人总觉得自己生活的地方似乎没有税务所的存在或是平时没怎么见到过税务所。
这是因为,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按照“一个街道/乡镇设立一个所”的机构设置来执行的(当然,也存在极少数人口少、任务轻的偏远乡镇不设专门派出所而是由附近其他乡镇派出所代管的情况),故而数量多、分布广而密;但税务部门则是采取“统筹整合、集中管理”的机构设置运行模式,故而数量少、分布散,毕竟税务部门更侧重于管理企业/个体户、聚焦于税收(部分非税收入)征管,而不怎么涉及日常零散琐碎的群众生产生活性事务,这也为“统筹整合、集中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一个税务所并不是专门单独对应某个乡镇/街道,而是同时负责多个乡镇街道的税收和相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基层税务分局的分管辖区甚至可以达到7、8个乡镇街道)。而且在经济高度发达、交通十分便利的市辖区,部分区税务局干脆就不设税务所了,直接改为设若干个“税务管理股(科)”。如此一来,在县区层面,税务所的数量自然是比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的数量要少很多很多了。
以浙江为例,浙江省内的各县区级税务局所辖税务所数量没有固定标准,差异极大、多少不一,另外有些税务所由于辖区大、税收任务重、管户多可以升格为税务分局,统称“税务分局(所)”。例如,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省内,经济高度发达、交通十分便利的市辖区税务局所设税务所(分局)最少的为0,至于其他的县区税务局下辖税务所(分局)数量则是在1个、2个、3个、4个、5个不等,最多的能达到6个(这也是小圣在官方公开资料中所能找到的“最高纪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就下设有6个乡镇/街道税务分局/所(不含“第一、第二”税务所),即“乐城、北白象、柳市、虹桥”税务分局和“大荆、开发区”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下设有6个乡镇/街道税务分局/所(不含“第一、第二”税务所),即“安阳、塘下、飞云、陶山”税务分局和“马屿、莘塍”税务所。还有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同样下设有6个乡镇/街道税务所(不含“第一、第二”税务所),分别是“城东、大溪、泽国、新河、松门、箬横”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也设有6个乡镇/街道税务分局/所(不含“第一、第二”税务所),即“梧桐、崇福、濮院”税务分局和“乌镇、洲泉、石门”税务所。
综合来看,基层税务分局(所)的数量设置,无非主要是受五点因素的影响,一是辖区范围大小、二是经济发展水平、三是辖区企业数量、四是税收任务轻重、五是编制数量,而这五点主要因素结合起来便可以框定出一个县区税务局应该设立多少个税务所(分局)才是最合适的。这也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的机构设置是按照辖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来科学客观设置的,很好的展现了税务部门“精简机构、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良好作为和干练风貌,值得推广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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