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7日清晨,北京西郊一处普通农家院里,刚收车回家不久的出租车司机李平苹,被十几名侦查员按倒在床上。院门口那条凶悍的大狗仍在叫,偏房、衣柜和床铺上,却留下了更令人震惊的痕迹。
警方搜查时,在屋内发现了血迹、女性衣物、手机、首饰和手提包等物品。它们并非普通赃物,而是几名失踪女子留下的遗物。更早之前,北京警方已经注意到,数起人口失踪案件之间,存在一个相同的交集:失踪者都曾在夜间乘坐出租车。
线索来自失踪女子王某和宋某。侦查员王鹏通过走访、排查,以及宋某手机中的通话记录,逐渐把目标锁定在万泉出租车公司的司机李平苹身上。这个人平日沉默寡言,出车、回家,生活轨迹看起来十分简单。
邻居眼中,他对父母还算孝顺,对妻子和孩子也不吝啬。每月收入大多交给妻子,家里养着老人和孩子,日常开销全靠他一人承担。可在这种“老实人”表象之下,李平苹对金钱长期抱有强烈执念。
他常年开出租车,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收入却十分有限。颈椎疼痛加重后,脾气也变得更加暴躁。夜班期间,他经常往返于歌厅、酒店等场所,接触到一些从事陪侍工作的年轻女性。那些人在他眼中,既是乘客,也是他厌恶和嫉妒的对象。
他觉得对方赚钱容易,认为自己受尽辛苦却始终无法改变生活。问题在于,这种不满没有停留在抱怨层面,而是逐渐变成了对他人的敌意。不得不说,贫困、疾病和挫折可以解释一个人的压力,却不能替代对犯罪行为的责任判断。
2002年冬天的一次夜班经历,成为案件的重要转折。凌晨一点多,李平苹在街边等客时,看见几名穿着体面的年轻人殴打一名衣着寒酸的中年男子。这个场景让他想起童年受欺负的经历,也让他心中的屈辱感再次翻涌。
不久,一名年轻女子上车前往石景山。车上谈及收入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女子说:“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李平苹没有争辩,只是把车开得越来越快。临下车时,女子留下了电话号码。
几天后,李平苹拨通了这个号码,并把女子带到自家偏房。交易结束后,女子清点着刚拿到的钱,又提到手提包价值两千多元。就在这一刻,金钱、嫉妒和长期积压的愤怒混杂在一起,李平苹突然对她实施了掐颈行为。
女子死亡后,他没有报警,也没有停手,而是用院中的斧子分解尸体,装入麻袋,再驾车抛弃。受害人的包、首饰等物品被他带回家,放进偏房衣柜。这个细节说明,案件并不是单纯的情绪失控,杀人之后的藏匿、抛尸和占有财物,都带有明显的主动性。
第二次作案时,妻子董美荣意外撞见现场。面对丈夫凶狠的目光,她没有离开,而是参与控制受害女子。此后,她从最初的恐惧、失眠,逐渐转向自我说服,甚至把受害人当成“该死的人”。当犯罪被包装成“替天行道”,家庭关系便成了暴行继续发生的掩护。
在随后的半年左右,李平苹以类似方式连续杀害了5名歌厅陪侍人员。董美荣参与其中,并负责窝藏部分赃物。受害者失踪后,家属不断寻找,案件也由分散的失踪信息,逐渐显露出连续犯罪的轮廓。
审讯初期,李平苹反复声称“不认识”那些女子。侦查员拿出照片询问时,他始终试图回避关键问题。一次问询中,他情绪失控,脱口说道:“她们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侦查员随即追问:“谁告诉你她们不见了?”这句话使他的心理防线出现了缺口。
在警方掌握的证据和他的供述下,5名受害人的遗体陆续被找到。案件继续深挖后,李平苹还供出了1995年犯下的两起严重罪行:4月,他因觊觎财物,在北京香山附近一户富人家纵火;5月,他杀害原工作单位经理宋某一家三口,并焚烧房屋。
这样,8条生命被夺走。李平苹此前还曾因流氓罪、盗窃罪受过刑事处罚,说明其违法行为并非突然出现,而是在长期失控和反复越界中一步步升级。
2004年3月2日,李平苹因故意杀人等罪被判处死刑;董美荣因故意杀人罪、窝藏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庭审和审讯过程中,李平苹始终把受害者描述成“应该被惩罚的人”,却很少正视自己夺走他人生命的事实。
仇富只是他反复挂在嘴边的借口,不能成为犯罪的原因,更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童年创伤、生活困顿、身体疼痛和婚姻疏离,或许共同构成了他的心理背景,但真正把怨恨变成连续杀戮的,是他一次次主动选择了伤害,并在第一次犯罪后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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