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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股票代码:000848,下称“承德露露”)收到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承市监处罚﹝2026﹞69号),因在电商平台宣传产品“低糖”“低卡”,但产品营养指标与宣传内容不符,构成虚假宣传,被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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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3月22日至5月25日期间,承德露露在淘宝、抖音、快手平台销售“恒久经典系列”杏仁露产品。在商品购买链接下方宣传页面,企业对“杏仁五红”“杏仁五黑”“杏仁绿豆”三款产品页面标注“低糖”“低卡”字样;同时在“杏仁五红”“杏仁五黑”“杏仁绿豆”“杏仁原味”四款商品组合页标注“低糖低卡”。2026年6月10日至6月18日,该企业还在快手平台销售端午送礼款经典顺丰承德露露杏仁露商品的宣传视频中标注“低卡”字样。

经核查,涉事产品营养成分标注能量分别为:“杏仁绿豆”183kJ/100g、“杏仁五黑”134kJ/100g、“杏仁五红”178kJ/100g、“杏仁原味”189kJ/100ml;其中“杏仁原味”营养成分表标示碳水化合物为6.8g/100g。宣传期间,涉事商品共计成交2853单,交易金额合计9565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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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承德露露通过网站、客户端等方式,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相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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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官网介绍,多年来,露露对品质的坚守得到了业界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同,露露人以匠人精神专注于研究植物营养、健康领域,研发原生态高端植物饮品,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植物饮品。

(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