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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于泽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泽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泽利用担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前调查中,曾公布于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携带、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自扣压检举、控告材料;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玩物丧志;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指尖新闻记者 丛治国电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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