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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切实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通辽市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评价办法》相关要求,依托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由各旗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代表“四方”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双月考核评价。现将2026年7-8月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情况予以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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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当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问题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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