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民董女士

来到滇池路派出所报警,

说自己的手机不久前遗失了,

微信账户内的3500元钱被盗刷

民警多方排查,根据付款转账信息,很快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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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我既然来找你肯定是有事情的。”

嫌疑人:“周六下午我在滇池路那边。”

民警:“滇池路那边你在那边做什么?”

嫌疑人:“我去那边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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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有没有捡到什么东西?”

嫌疑人:“我没捡到。”

民警:“你没有捡到?把你手机拿出来,打开二维码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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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一扫女子二维码,收款信息和董女士手机里的转账信息一模一样,这也让民警确定这名女子就是将董女士微信账户里的钱转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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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这个是你的码,水果王?”

嫌疑人:“对啊!”

民警:“好,把你的微信账单打开,你那天收了3500块钱,那个是什么钱?”

嫌疑人:“我怎么知道,是人家给我买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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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你在哪里收的款?”

嫌疑人:“我在哪里收的款?就是叫什么小区,沧澜苑。”

民警:“他是不是当面扫给你的?”

嫌疑人:“对啊,有公共视频的嘛!”

民警:“走,带我去,在那个点就行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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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滇池路派出所案件办理中队民警 孙俊:“她的这个水果基本上就是三四十块钱一公斤,如果是3500块钱的货的话她应该携带大量的货,实际上她那天也就带着3箱货,这样的价钱卖出来的话无法达到3500块钱。而且那天她只有一个客户,那个客户只有一个300块钱的进收款的流水,所以从这个流水上看下来,她那天根本不可能卖3500块钱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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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着民警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发现自己的假话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自己在滇池绿道游玩时捡到一部手机,并将手机微信余额的3500元钱转给了自己。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滇池路派出所案件办理中队民警 孙俊:“女子经过二三十分钟不停地尝试,突然一下就把手机的锁屏密码给完全解开,解开之后她们看到微信里面有3500元的余额,她们就尝试这个手机支付密码和锁屏密码是不是一个密码?结果一试确确实实就是一个密码,那这个3500块钱就成功转到了这个女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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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为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董女士的手机以及3500块钱已经全部追回并退还给她。董女士特意给警方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记者:彭程 马炽韬 实习生 王宇婷

编辑:黄剑

责编:胡华 王锐

主编:闭超

终审: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