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拿出扫黑除恶的态度来治理狗患,狗患就解决了。
现在,人民群众不担心偷、不担心抢,但很多人担心狗,尤其是有孩子的人,我们的人民警察,是不是也可以把工作重心转移一点到这里,严打它几年?
四川眉山仁寿县,一个人在小区里遛狗,狗咬伤多人。
狗主人被刑事拘留。能推断出,有人被咬到了重伤的程度。
这条新闻底下,评论区吵成一片。
有人说“早就该管了”,有人说“养狗的人太不自觉”,还有人说“咬了人再抓,晚了”。
但吵完之后,下一次狗咬人的新闻出来,还是同样的流程:愤怒、声讨、然后遗忘。
狗患这个问题,说了很多年,法规也出了不少,但为什么就是管不住?
一、法规不缺,缺的是执行
关于养狗,法律和地方法规其实并不少。
很多城市都有养犬管理条例,要求遛狗牵绳、办理狗证、定期打疫苗、禁止遗弃。
这些规定写得很清楚,白纸黑字,有法可依。
但现实是,这些规定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
不牵绳的照样不牵绳,不办证的照样不办证,遗弃狗的照样遗弃。
为什么?因为没人查,没人罚,没人管。法规写在纸上,执行停在嘴上。
一部不被执行的法律,比没有法律更糟糕。因为它让守规矩的人觉得自己是傻子,让不守规矩的人觉得自己很聪明。
二、违法成本太低,等于鼓励违法
养狗不牵绳,被发现了会怎样?
大多数情况是:没人发现。
偶尔被举报,也就是口头警告,最多罚个几十上百块。
狗咬伤了人,如果伤得不重,调解一下,赔点医药费就过去了。
只有咬成重伤、闹大了,才会刑事拘留。
这种违法成本,对很多人来说根本不构成威慑。
不牵绳多方便,狗跑得欢,主人省事,被逮到了再说。
就算被罚,那点钱跟“每天牵着狗走”的麻烦比起来,很多人宁愿交罚款。
当违法的成本低于守法的成本时,大多数人会选择违法。这不是道德问题,是激励结构问题。
三、受害者维权太难
被狗咬了,想维权有多难?
你得找到狗主人,得证明是谁的狗咬的,得去医院开证明,得跟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还得打官司。
整个过程耗时耗力,很多人被咬了之后,只能自认倒霉。
更麻烦的是流浪狗。
流浪狗咬了人,你连找谁都不知道。
找政府?政府说这不是我养的。
找社区?社区说我们没有执法权。
最后受害者只能自己承担医药费和疫苗费。
这种维权困境,让很多人被咬了之后选择忍气吞声,反过来又让养狗的人更加肆无忌惮。
当受害者发现维权成本远高于伤害本身时,他们就会选择沉默。而沉默,就是对违法者的纵容。
四、执法资源有限,但不是不执法的理由
有人会说,警察那么忙,哪有精力天天管狗?
这话有一定道理,基层警力确实有限,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狗患治理上。
但这不意味着狗患就无解。
扫黑除恶是怎么做的?成立专项组、设立举报渠道、定期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这套方法用好了,效果立竿见影。
狗患治理也可以借鉴这个思路:设立专项治理期,集中查处一批不牵绳、不办证、遗弃狗的案例,公开通报几个典型,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关键是让违法者知道,这次是动真格的。
执法资源有限,但只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关键节点上,就能起到震慑作用。不是没精力管,是想不想管。
五、社会共治,让守规矩的人有底气
光靠警察不够,还需要社会共治。
社区可以建立养狗登记制度,物业可以配合巡查,邻居之间可以互相监督。
关键是要给守规矩的人底气,让不守规矩的人有压力。
比如,一个小区的养狗登记率、牵绳率可以作为物业考核的一部分。一个街道的狗患投诉量可以作为社区工作评价的指标。
当不牵绳被邻居举报、被物业警告、被社区通报的次数足够多时,养狗的人就会意识到:这不是“多管闲事”,这是“大家都在管”。
治理狗患,不是要跟养狗的人过不去,是要让不守规矩的人过不去。守规矩的人多了,狗患自然就少了。
六、狗患的本质是人的问题
说到底,狗患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狗不懂规则,但人懂。
狗不牵绳,不是狗不想牵,是人不想牵。
狗咬人,不是狗天性凶残,是人没有管好它。
治理狗患,不是要消灭狗,是要规范养狗的人。
严格执法不是为了跟谁过不去,是为了让所有人——包括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都能在公共空间里安全、体面地生活。
当一个社会连“遛狗要牵绳”这种基本的公共规则都无法落实时,它失去的不只是安全感,还有对规则的敬畏。
狗患问题,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难的是改变习惯,简单的是严格执法。
只要拿出扫黑除恶一半的力度来治理狗患,抓几个典型、罚几个案例、通报几个单位,效果立刻就能看见。
不是管不了,是没认真管。
认真管了,狗患就不再是“老大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