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贵州省医保局发布最新38家药企失信名单4日后,来自国家医保局的最新失信“黑名单”也来了。
昨天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8期)》,其中 共有失信企业316家,新增失信药企124家,其中新增“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6家、新增“严重失信”企业48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通报,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6年7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
自2025年三季度起,失信等级按照2025版裁量基准评定,分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此前已按2020版评定的“特别严重”和“严重”,在其失信等级有效期内继续予以公布,直至原失信等级清零。
据悉,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累计行贿金额1万元以上为“失信”,累计行贿金额50万元以上 为“严重失信”,累计行贿金额1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失信”。
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比如,对“严重(失信)”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失信)”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在本省(涉案产品全国范围内)的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附名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