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微观肥乡)

2026-2027年度供热

报停业务办理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的,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报停业务办理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逾期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热用户,将视为正常用热。

停报对象

01

1.非新建小区(指“非第一年接入集中供热”);

2.未拖欠供热公司采暖费等相关费用;

3.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且可以实现单独暂停供热;

4.往年报停用户,今年无用热需求的,上年报停手续顺延至今年。如有用热需求,需携带房产本(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主身份证原件到大厅办理恢复用热申请。

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

02

1.打开微信,搜索“邯郸大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已关注的用户进入公众号即可;

2.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供暖报停”;

3.进入供暖报停业务后,如无热用户信息请输入“供热卡号”或点击“更多绑卡方式”—“小区名称”(最少输入两个字)进行“绑卡”操作(如已绑定用户,可忽略此步);

4.选择要报停的用户,点击“报停”;

5.填写正确的联系人电话;

6. 请上传房主身份证及相关资料的照片,所上传内容仅用于办理报停业务的审核(可选择上传房本或购房合同中的任意一种)。上传完成后,请点击“提交”;

注意:

1.线上报停受理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17时30分;

2. 提供的证件应与房主姓名一致;未过户的二手房需提供买卖协议;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应上传含有小区名称、房号、姓名、面积以及盖章页面;

3.单停单供业务需到营业厅办理。

线下办理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