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重违纪违法!辽宁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日前,经鞍山市委批准,鞍山市纪委监委对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凤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凤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现场检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胡凤丽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鞍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鞍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凤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赵文琪 责编:王潇 监制:闫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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