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实习记者王思奕)9月15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验收,发现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金期货")对《关于对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指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仍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李泽侯作为公司总经理,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于怀宇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吉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李泽侯、于怀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东方汇金期货应于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2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吉林证监局将进行验收;李泽侯、于怀宇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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